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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文字打败时间 » 2007 »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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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30 01:00 下午

美国,美国

分类: 冯唐文字 作者: 冯唐

最早学地理的时候,遇上一个老处女老师,穿白棉布长裙,要求我们记忆全世界200个主要国家的名称、首都的名称、经济中心(如果不是首都)、大致位置和地图形状。非洲和欧洲的小国最难记,必须使用非常手段。当时流传一种叫“风暴迷”单词记忆法,就是把所有单词按照词根和发音记成各种凶杀、色情、不靠谱的东西。用在这个老处女的地理上,埃塞俄比亚的首都亚迪斯亚贝巴就被记成强奸场景:“压地撕丫被扒”。最不费事儿的是美国,一个字,美。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才配这样一个名字?

在去美国之前的十几年间,反复从各种渠道感受美国。我茁壮的老姐到了美国就成了窈窕淑女。心态不同了,神态就不同。我老姐发给我她在美国某花丛中和某个男生的照片,得过南京高校铁饼冠军的她,恍惚间竟然有小鸟依人的感觉。我师妹在美国的男友给她寄来二十四双厚实的耐克棉袜,来年夏天,她换上短裙子,小腿光洁柔润得与众不同,夜深时候,发射荧光。我的妇产科论文导师是一九八零年第一批公派留美进修的五十人之一,他和别人一样,带了六十包以上的方便面,还多带了两大罐子虾米皮鱿鱼丝炒的荤辣椒酱。一年之后,别人省下的钱,在免税商店给家里买了索尼电视机、东芝录像机、松下洗衣机,给儿子买了听美国之音用的飞利浦九波段短波收音机,给老婆买了香奈儿的香水,我导师把所有省下的钱和打黑工替人扎针灸挣下的几千美金买了台哈雷机车和一件花衬衫。之后的暮春到初秋,我导师多了一个爱好,做完手术之后,开着他的美国哈雷机车,穿着他的美国花衬衫,开出医院,东单北大街右拐上东长街,西行到西长街,右拐到南长街,北行到北长街右拐到景山前街、五四大街、东四大街,然后右拐回东四南大街,兜一个四方的圈圈,他的花衬衫被风撩起,露出的用了五十年的肚皮上,了无赘肉。

到了美国的第一天早上,我就想改机票回去。早上醒来,发现房间里竟然有冲水马桶,窗外竟然有鸟叫,望过去竟然有个挺大的湖,晚上或许下了一点雨,开窗竟然闻得见泥土的味道。但是,真没人啊。从房间走出去五里,没见到一个人,早上九点了啊。想吃口东西,没有煎饼油条豆浆豆汁儿,没有包子饺子活鱼活鸡。勉强在一个叫爱因斯坦兄弟的小店啃了两个叫Bagel的类似烧饼的东西,比黄桥烧饼差太多,比腊汁肉夹馍差太多。

我一个人吃饱了站在荒无人烟的美国的街道上,想起之前对美国的种种期望,仿佛小时候对某个春游期待了很久,终于在一个早上,站在了某个乡镇企业家创建的影视城的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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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3 09:01 上午

我佛十四行

分类: 冯唐文字 作者: 冯唐

灵魂是用来歌唱的
精神是用来流浪的
肉体是用来上床的
佛啊,第一次着你的道
你的头发还很黑还很长

于是我决定忘记我决定不见你
于是我北上北极熊的肚皮是你
于是我南下南十字的星光是你
于是我东游北海道的汤泉是你
于是我西游莫高窟的砂岩是你

我大酒后入梦你的双手大胆
我大药后断指你和指纹重现
我发下毒誓,下辈子
下辈子我做你的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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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3 12:04 上午

妖精

分类: 冯唐文字 作者: 冯唐

妖精

不到100斤
包括肉和206块骨头
简单的直的头发
普通的布的小褂
“你什么时候上的大学啊?”
“别算了,我今年二十四啦。”

其实你已经活了二千四百年
其实我们已经见过二百四十面
其实佛在我脑干安了三个死穴
强啡肽
不朽
你的眉眼

佛不男不女
佛的脚丫子最美丽
佛竖起中指插进我的死穴里

“我很害怕。直觉告诉我这次死定了。”

魏文王的乐队里你扮演巫师
我殉葬的时候带着纯金链子
唐玄宗的长安城里你讲故事
我啃着大麻馅儿的燕麦甜食
汪精卫的上海你摇下车窗子
我跳下楼时用了飞鸟的姿势

“这么多年的交情了,
我不在乎这短短的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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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2 01:54 下午

冯说霸道:05 古今名将

分类: 冯唐文字 作者: 冯唐

冯唐读:吴起者,卫人,仕于鲁。齐人伐鲁,鲁人欲以为将,起取齐女为妻,鲁人疑之,起杀妻以求将,大破齐师。或谮之鲁侯曰:“起始事曾参,母死不奔丧,曾参绝之。今又杀妻以求为君将。起,残忍薄行人也。且以鲁国区区而有胜敌之名,则诸侯图鲁矣。”起恐得罪。闻魏文侯贤,乃往归之。

文侯问诸李克,李克曰:“起贪而好色,然用兵,司马穰苴弗能过也。”于是文侯以为将,击秦,拔五城。

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将军自吮其疽,何哭为?”母曰:“非然也。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还踵,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

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顾谓吴起曰:“美哉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对曰:“在德不在险。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义不修,禹灭之;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修政不仁,汤放之;商纣之国,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杀之。由此观之,在德不在险。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皆敌国也。”武侯曰:“善。”

魏置相,相田文。吴起不悦,谓田文曰:“请与子论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东乡,韩、赵宾从,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国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时,属之子乎,属之我乎?”起默然良久,曰:“属之子矣。”

久之,魏相公叔尚魏公主而害吴起。公叔之仆曰:“起易去也。起为人刚劲自喜,子先言于君曰:‘吴起,贤人也,而君之国小,臣恐起之无留心也,君盍试延以女?起无留心,则必辞矣。’子因与起归而使公主辱子,起见公主之贱子也,必辞,则子之计中矣。”公叔从之,吴起果辞公主。魏武侯疑之而未信,起惧诛,遂奔楚。

楚悼王素闻其贤,至则任之为相。起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要在强兵,破游说之言从横者。于是南平百越,北却三晋,西伐秦,诸侯皆患楚之强,而楚之贵戚大臣多怨吴起者。。。

楚悼王薨,贵戚大臣作乱,攻吴起,起走之王尸而伏之。击起之徒因射刺起,并中王尸。

(《资治通鉴卷一》,威烈王二十三年至威烈王二十一年,公元前四零三年至公元前三八一年)

冯唐译:吴起是卫国人,最初在鲁国当官。齐国进攻鲁国,鲁王想让吴起统兵。吴起的老婆是齐国人,鲁国人不放心。吴起为了兵权,随手杀了老婆,之后大败齐国军队。有人跟鲁王嘀咕:“吴起开始跟着曾参混,老妈死了也不回去看看,曾参把他打发了。现在吴起为了鲁国的兵权而杀老婆,丫整个一个残忍而没底线的小人。鲁国这么小,号称能打,其他诸侯一定惦记着灭您。”吴起怕鲁王怪罪,又听说魏文侯贤明,于是投奔。

魏文侯问李克如何评价吴起,李克说:“吴起贪财好色。但是谈到用兵,冠绝天下,司马穰苴也比不过他。”于是魏文侯任命吴起为大将,攻打秦国,得五城。

吴起领军,吃穿和最低级士兵一样的,睡觉不铺席子,行军不骑马,吃不了的粮食自己背着,和士兵同甘共苦。有个兵生疮,吴起替他一口一口吮脓。兵妈听到大哭。周围的人奇怪:“你儿子是兵,吴起将军替他吮脓,你哭什么啊?”兵妈说:“你懂什么?当年吴将军就替孩儿他爸吮过脓,孩儿爸打仗的时候脚尖永远向前,死在敌阵。吴将军现在又替我孩儿吮脓,我不知道我孩儿会死到哪儿,所以哭啊。”

后来,魏武侯在西河顺水而下,回头对吴起说:“山河险要,易守难攻,真是我们魏国可以仰仗的资源!”吴起说:“真正可以仰仗的,是仁德(具体定义见冯说霸道第三篇)而不是天险。过去以为能靠天险而不修仁德的三苗氏,被禹灭了,夏桀,被商汤流放了,商纣,被武王宰了。由此可见,在德不在险。如果大王不修仁德,同船的人都能变成敌人。”武侯说:“说得好,牛屄。”

魏国调整人事,拜田文为丞相。吴起不爽,对田文说:“想和你比比。”田文说:“好。”起曰:“领兵打仗,让士兵乐于赴死,敌国不敢图谋,你能跟我比吗?”田文说:“和你没法比。”吴起说:“管理职能部门,建设和谐社会,充实国库,你能跟我比吗?”田文说:“和你没法比。”吴起说:“我守西河,秦兵不敢向东来,韩国和赵国听我们魏国号令,你能跟我比吗?”田文说:“和你没法比。”吴起说:“这三项,你和我都没法比,但是给你的官位比我高,凭什么啊?”田文说:“国君年幼,敌国观望,权臣不贴心,百姓不信任,这种时候,让我当丞相合适还是让你当丞相合适呢?”吴起沉默很久,说:“还是你当合适。”

又过了好几年,魏国丞相公叔娶了魏国公主,想害吴起。公叔的智囊说:“除掉吴起容易。吴起为人刚劲自喜,您先和魏王说:‘吴起,牛人啊,但是魏国太小,耍不开,我担心留不住他,大王为什么不把一个公主嫁给他?吴起如果不打算长干,一定找借口推掉。’之后您找个机会请吴起到咱家来,安排您公主老婆当吴起面羞辱您,让您捏脚、骂您傻屄。吴起看到公主羞辱您,一定不愿意娶另外一个魏国公主,他就中计了。”公叔依计从事,吴起果然推辞,不愿娶公主。魏武侯心里起疑,但是没全信。吴起怕遭殃了,于是逃奔楚国。

楚悼王一直听说吴起能干,吴起到了,立刻拜为丞相。吴起明确管理制度和流程,砍掉没用的官僚职位,废掉王公贵族的远房亲戚,省下的钱培养部队。战略重点放在增强自身竞争力,不理各种不靠谱的联盟合作意向。向南平息百越,向北打退三晋,向西讨伐秦国,诸侯都担心楚国的强大,而怨恨吴起的楚国贵族越来越多。。。

楚悼王刚死,贵戚大臣作乱,攻打吴起。吴起慌不择路,趴倒在楚悼王还没凉透的尸体上。杀手们射杀吴起,同时射中楚悼王的尸体。

冯唐评:“兵者,国之大事”。《资治通鉴》里,第一个被重点讲述的名将是吴起。卷一中多次描写,涉及吴起整个职业生涯,用笔大气,近千字的文字中,没有一个字讲述吴起如何用兵入神。

对于一把手来说,重要的不是知道吴起、韩信、林彪这类名将如何用兵打仗,重要的是知道如何使用这些名将。通常,名将都比文官(不含苏东坡之类文学爱好者)难使,越能干,越难使。

现代企业的运营总监,业务群老总、业务单元老总等等高管,负责某类产品、客户、地域的总体表现,背负相对独立的财务损益,能干与否,显而易见,功能类似古时候的领军大将。

名将常见的优秀品质是聪明,大胆,吃苦,令手下轻生死、不重视现世。他们不需要经过多少分析,本能地知道对手在某个时间点的命门是什么。对于如何打击命门,旁人百思不解的答案自始至终就写在他们的脑海,比如“如何让猫主动添自己的肛门?”林彪们说,给屁眼涂上最辣的辣椒面。他们喜欢冒险,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队伍就是筹码,大不了一死,反正早晚有一死。不嘀咕,不声张,不大惊小怪,提上裤头和弯刀,带二十骑士就可以一夜飞驰八百里,给猫屁眼上涂上辣椒。玩儿心重,打仗对于他们仿佛最刺激的游戏,自己的和别人的生命就是工具,出汗、流血是快感和荣光的一部分。跟着他们的人,信任他们,往前冲,胜了是黄金和美女,输了,是胸口上痛快的一刀。

名将常见的另类品质是偏执,嚣张,好色,贪财,见利忘义。他们基本看得不远,基本不太顾忌周围,为了得到自己要的权力和资源,杀老婆、宰亲娘、爆炒虞姬、剁掉自己的左手都不是问题。他们基本追求牛屄,渴望闪耀,骑最快的马和最变态的姑娘,基本难以合作,百分之九十的语句以“我”开始。他们基本没有原则,热爱妇女,但是贪财多于好色,贪兵权多于贪财,仿佛一把永远不安的刀子,磨来蹭去,等待能使用它的那只充满技巧的手。

陷害名将比使用名将容易。我偶尔想,那个要被魏王嫁给吴起的公主,在宫中等待的过程中,喝着米酒,听着宫女讲述吴起壮年时代杀妻的故事,毛孔是怎样在瞬间放大的啊?

名将的下场基本很惨。吴起和楚悼王的尸体一上一下被长长的羽箭串在一起的图像,据说在同性恋开始公开手拉手街上走的南北朝,被认为非常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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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9 09:59 上午

风雨一炉,满地江湖

分类: 冯唐文字 作者: 冯唐

我偶尔想:“如果没有我老爸,我一定变成一个坏人。”后脖子凉风吹起,额头渗出细细的薄薄的一层冷汗。

老爸和老妈是阴阳的两极,没他,我有可能看不见月亮,领会不到简单的美好。印尼排华的时候,老爸就带着七个兄妹回国。老爸从小没见过雪,他就去了长春。老爸差点没被冻死,又从小没见过天安门,他就来到北京,娶了我妈。在北京,文革的时候,差点没被饿死,他就卖了整套的Leica器材和凤头自行车,换了五斤猪肉,香飘十里。改革开放后,老妈开始躁动,像一辆装了四百马力引擎的三轮车,一个充了100%氢气的热气球,在北京、在广州、在大洋那边,上下求索,实干兴邦,寻找通向牛逼和富裕的机会,制造鸡飞狗跳、阴风怒号、兵荒马乱、社会繁荣的气氛。我问老爸,老妈怎么了?“更年期吧。”老爸说。从那时候起,老爸开始热爱京华牌茉莉花茶。老妈漫天飞舞的时候,老爸一椅,一灯,一茶杯,一烟缸,在一个角落里大口喝茶,一页页看非金庸非梁羽生的情色武侠小说,侧脸像老了之后的川端康成。

老爸喝茉莉花茶使用各种杯子,他对杯子最大的要求就是拧紧盖子之后,不漏。“你喝茶的尿罐儿比家里的碗都多。”老妈有时候说。有老爸的地方就有茉莉花茶喝,我渐渐形成生理反射,想起老爸,嘴里就汩汩地涌出津液来。老爸对茶的要求,简单概括两个字:浓,香。再差的茶放多了,也可以浓。通常是一杯茶水,半杯茶叶,茶汤发黑,表面起白沫和茶梗子。再浓的茶,老爸喝了都不会睡不着,老爸说,心里没鬼。我问,我为什么喝浓茶也不会睡不着啊,老爸说,你没心没肺。因为浓不是问题,所以老爸买茶叶,就是越便宜越香,越好。老爸在家里的花盆里也种上茉莉花,花还是骨朵儿的时候,摘了放进茶叶,他说,这样就更香了。小时候的薰陶跟人很久,我至今认为,茉莉是天下奇香。

我对我初恋的第一印象,觉得她像茉莉花。小小的,紧紧的,香香的,白白的,很少笑,一点都不闹腾。后来,接触多了,发现她的香气不全是植物成分,有肉在,和茉莉花不完全一样。后来,她去了上海,嫁了别人。后来,她回了北京,进出口茶叶。我说,送我些茶吧。她说,没有茉莉花茶,出口没人要,送你铁观音吧,里面不放茉莉花,上好的也香。

十几年来,我初恋一直买卖茶叶,每年寄给我一小箱新茶,六小罐,每罐六小包。“好茶,四泡以上。”她说。箱子上的地址是她手写的,除此之外,没有一个闲字,就像她曾经在某一年,每天一封信,信里没有一句“想念”。

我偶尔问她,什么是好茶?她说,新,新茶就是好茶。我接着问,还有呢?她说,让我同事和你说吧。电话那头,一个浑厚的中年男声开始背诵:“四个要素,水,火,茶,具。水要活,火要猛,茶要新,具要美。古时候,每值清明,快马送新茶到皇宫,大家还穿皮大衣呢,喝一口,说,江南春色至矣。”我把电话挂了。

香港摆花街的一个旧书铺关张了,处理旧货。挑了一大堆民国脏兮兮的闲书,老板问,有个茶壶要不要,有些老,多老不知道,不便宜,300文,我二十年前买的时候,也要200文。壶大,粗,泥色干涩。我付了钱,老板怕摔坏,用软马粪纸层层包了。

我把茶放进壶里,冲进滚开的水。第一泡,浅淡,不香,仿佛我最初遇见她,我的眼神滚烫,她含着胸,低着头,我闻不见她的味道,我看见她刚刚到肩膀的直发左右分开,露出白白的头皮。第二泡,我的目光如水,我的心兵稍定,她慢慢开始舒展,笑起来,我看到她脸上的颜色,我闻见比花更好闻的香气。第三泡,风吹起来,她的衣服和头发飘浮,她的眼皮时而是单时而是双,我闭上眼,想得出她每一个细节,想不清她的面容,我开始发呆。第四泡,我拉起她的手,她手上的掌纹清晰,她问,“我的感情线乱得一塌糊涂吧,你什么星座的?”我说,“世界上有十二分之一的人是我这个星座的啊。”香气渐渐飘散了,闻见的基本属于想像了。

我喜欢这壶身上的八个字:“风雨一炉,满地江湖”,像花茶里的干枯的茉莉花一样,像她某个时刻的眼神一样,像乳头一样,像咒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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