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 year ago
source link: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9B%BD%E9%99%85%E6%B6%88%E8%B4%B9%E8%80%85%E6%9D%83%E7%9B%8A%E6%97%A5
Go to the source link to view the article. You can view the picture content, updated content and better typesetting reading experience. If the link is broken, please click the button below to view the snapshot at that time.
neoserver,ios ssh client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_百度百科

一分钟了解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00:46
315主要查什么问题?
01:09
标杆力量|索菲亚受邀参加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
04:18
那些曾被315点过名的品牌怎么样了
04:06
果然视频|消费者权益日,检测机构现场免费检测血压计大受欢迎
00:58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小知识,很实用
02:20
315消费者权益日
03:05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的“3.15”主题是什么?」
00:31
315骗假不留 【如何辨别真假灭火器】日常生活中,灭火器是十分常见的消防产品,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那我们在购买的时候,应该如何辨别灭火器的真伪呢?让 赣州消防 蓝朋友告诉大家真假灭火器有什么不同吧。戳视频看~ 315消防打假
01:46
3.15消费者权益日介绍PPT模板
00:30
315来了,你维权了吗?
02:55
3·15就要到了,有些防骗秘籍你还不知道吧?今天全都免费送给你
02:41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 [20]

中文名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外文名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2] 别    名

节日时间 3月15日 节日类型

节日意义 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 设立机构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设定时间 1983年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
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
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询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督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国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 “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在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1. 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 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3. 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4. 打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5. 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6. 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7. 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Consumers Unions,简称IOCU)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现迁到英国伦敦,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IOCU现有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30多个消费者组织成员。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接纳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
组织宗旨
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并积极推动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努力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促进对消费服务进行比较、试验的国际合作;促进消费信息、消费教育和保护消费者方面的其它各种国际合作;收集、交流各国保护消费者法规及惯例;为各国家集团讨论有关消费者利益问题解决办法提供讲坛;出版有关消费者信息的资料;与联合国的机构及其它国际团体保持有效的联系,以起到能在国际范围内代表消费者利益的作用;通过联合国的机构和其它可行的方式,对发展中国家关于消费者教育和保护的发展计划,给予一切实际 的援助和鼓励。
组织结构
全体大会,由各个成员组织所推选的代表组成。 理事会由会议推选35名成员组成,理事会指定执行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十名领薪者。经费来源于会费和出售出版物。在联合国有关机构中具有咨询地位。这些机构是: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消费者咨询理事会、欧洲保护消费者委员会。同时,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太经济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国内妇女委员会中派有代表。 联系单位:国际电器技术委员会。
组织活动
设有小组委员会或工作组负责检测商品,进行教育、发展、法制、医疗等活动;在亚太地区设立顾问小组委员会,提供信息资料的专门来源。中央秘书处设有图书馆,以收集和传播与消费者利益有关的立法、技术、教育的资料。制订拉丁美洲和亚太地区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管区内区域发展计划,支持并进行有关不完备商品标签、向第三世界倾销危险药品、 农药以及婴儿食品的监察等问题的研究。
消费者协会
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成立了消费者协会,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个消费者组织。1984年8月,广东省广州市成立了消费者委员会,这是我国第一个城市消费者组织。 [4]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成为中国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
宗旨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性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

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

会徽
  1. 会徽为金黄色,象征着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辉煌。
  2. 底色为绿色,象征着这一伟大事业的生机与活力。
  3. 3·15字样:反映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重要地位和深远影响,也显示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在这一事业中的历史作用。
  4. 睁大的眼睛:表明消费者协会时刻关注并提供消费信息,监督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5. 一双环形的手:寓意消费者协会与社会各界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
  6. 地球造型:亦为舒展的人形,寄予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国际性及与人权保护的重要关系。
随着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1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主要从4方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如强化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从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4]

315消费者权益日

315消费者权益日

自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
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
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
开展宣传活动
许多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会员在他们出版的刊物上刊登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有的通过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有的组织在学校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马来西亚,波拉卡消费者协会在学校集会上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
举办征集与竞赛活动
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者权益歌”,然后选择优秀的歌曲作为有关消费者权益广播节目中的开始曲,有的组织演讲比赛或“一年中最差消费事件”的评比活动。
奖励为消费者运动作出贡献的人
1983年,希腊消费者保护学会对在1982年间积极报道消费者运动的报刊及记者予给予奖励。在挪威,消费者委员会对在过去的一年里写出质量较高的关于消费者问题的文章的作者予以表彰。
举办消费者教育活动
阿根廷主妇协会于1984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起成立消费者学校,为成人举办一系列的讲座。在南澳大利亚,公民与消费者事务部在商店搜集消费者意见,对消费者进行最佳购货的教育。印度卡纳塔克消费者服务社团则在这一天为学校负责消费教育的老师安排工作计划。
检查
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组织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立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这些立法是否被认真贯彻了。
展览
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展览。有的以广告宣传栏的形式向公众展示现实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有的还举办“不合格产品展览”。 [5]

协会年主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
所谓“年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1997年
讲诚信反欺诈
1998年
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
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
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
诚信·维权
2005年
健康·维权
2006年
消费与环境
2007年
2008年
消费与责任
2009年
消费与发展
2010年
消费与服务
2011年
为消费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
2012年
消费与安全
2013年
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2014年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2015年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2016年
新消费 我做主
2017年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2018年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2019年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20年
凝聚你我力量
2021年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2022年
共促消费公平
参考资料: [1] [6-8] [12] [17] [20]

3·15晚会主题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首先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从开播以来,晚会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陷阱和黑幕以及假冒伪劣商品。维护了公平公正,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和人生。每年的3月1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都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发出强烈呼声。
1997年
世纪的力量
1998年
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
在法治阳光下安全健康地消费
2000年
我们共同的事业
2001年
生命·安全
2002年
共筑诚信 我们在行动
2003年
净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
2004年
健康秩序 健康生活
2005年
2006年
我们的心愿
2007年
2008年
3·15的力量
2009年
3·15有你更有力量
2010年
新规则、新动力
2011年
护航新消费
2012年
共筑诚信 有你有我
2013年
我的权益我做主
2014年
让消费更有尊严
2015年
消费在阳光下
2016年
共筑消费新生态
2017年
用责任汇聚诚信的力量
2018年
共建秩序 共享品质
2019年
共治共享、放心消费
2020年
凝聚力量、共筑美好
2021年
提振消费 从心开始
2022年
公平守正 安心消费
参考资料: [9-11] [13] [18]

年主题解读

编辑 播报

年主题涵义

  • ——2023年
一是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急难愁盼”,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20]
  • ——2022年
(一)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
(二)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
(三)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
(四)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19]
  • ——2021年
一是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
二是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
三是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 [14]
  • ——2020年
一是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协平台型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
二是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 [15]

年主题依据

  • ——2023年
第一,“提振消费信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助力。
第二,“提振消费信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第三,“提振消费信心”,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 [20-21]
  • ——2022年
(一)共促消费公平,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手段。
(二)共促消费公平,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
(三)共促消费公平,是落实法律赋予消费者权利的重要抓手。 [19]
  • ——2021年
第一,“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
第二,“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际行动。
第三,“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是实现新发展阶段开好局、起好步的有力支撑。
第四,“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忠实践行。 [14]
  • ——2020年
第一,凝聚你我力量,加强消费维权,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凝聚你我力量,加强消费维权,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利于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
第三,凝聚你我力量,加强消费维权,符合《消法》要求和消协组织特点。
第四,凝聚你我力量,加强消费维权,符合消费发展趋势,有利于更好解决消费维权难题。 [16]

年主题目标

  • ——2023年
一是统筹凝聚各方力量,促进消费维权共建共治更加有力有效。
二是加强政策法律和标准研究,保障消费维权法治基础更加坚实稳固。
三是创新消费教育方式,增强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能力。
四是提升维权工作效能,助力打通难点堵点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20]
  • ——2022年
(一)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共识,筑牢消费公平社会基础。
(二)加强理论研究,促进制度完善,夯实消费公平法治保障。
(三)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维权主张,加大消费公平救济力度。
(四)强化消费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壮大消费公平监督力量。 [19]
  • ——2021年
一是凝聚社会力量,推进协同共治,筑牢消费安全社会基础。
二是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制度完善,筑牢消费安全法治基础。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提升维权效能,筑牢消费安全救济基础。
四是强化消费教育,加强消费引导,筑牢消费安全市场基础。 [14]
——2020年
一是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维权合力。
二是创新维权机制,全面履行职责。
三是聚焦消费难题,提升监督效能。
四是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科学理性消费。 [16]
1月

国际大屠杀纪念日 ( 1.27)

国际麻风节 ( 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

2月

国际母语日 ( 2.21)

反对殖民主义斗争日 ( 2.21)

世界居住条件调查日 ( 2月的最后一天)

3月

国际海豹日 ( 3.1)

全国爱耳日 ( 3.3)

世界青光眼日 ( 3.6)

国际劳动妇女节 ( 3.8)

保护母亲河日 ( 3.9)

世界肾脏日 ( 3月份的第2个星期四)

国际警察节 ( 3.14)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3.15)

国际航海日 ( 3.17)

世界森林日 ( 3.21)

世界睡眠日 ( 3.21)

国际消除种族歧视日 ( 3.21)

世界儿歌日 ( 3.21)

世界水日 ( 3.22)

世界气象日 ( 3.23)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 3.24)

世界戏剧日 ( 3.27)

4月

国际儿童图书日 ( 4.2)

世界自闭症日 ( 4.2)

巴勒斯坦儿童日 ( 4.5)

世界卫生日 ( 4.7)

世界高血压日 ( 4.7)

反思卢旺达大屠杀国际日 ( 4.7)

非洲环境保护日 ( 4.10)

世界帕金森病日 ( 4.11)

非洲自由日 ( 4.15)

世界社会工作日 ( 4.15)

全球青年服务日 ( 4月的第2或第3个周末)

世界血友病日 ( 4.17)

国际古迹遗址日 ( 4.18)

世界地球日 ( 4.22)

世界读书日 ( 4.23)

世界防治疟疾日 ( 4.25)

世界知识产权日 ( 4.26)

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 ( 4.28)

化学战受害者纪念日 ( 4.29)

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 ( 4.30)

世界儿童日 ( 4月的第4个星期日)

5月

五一国际劳动节 ( 5.1)

世界防治哮喘日 ( 5月的第1个周二)

世界新闻自由日 ( 5.3)

世界红十字日 ( 5.8)

国际护士节 ( 5.12)

母亲节 ( 5月的第2个星期日)

国际家庭日 ( 5.15)

碘缺乏病防治日 ( 5.15)

世界电信日 ( 5.17)

国际博物馆日 ( 5.18)

全国学生营养日 ( 5.20)

世界计量日 ( 5.20)

世界文化发展日 ( 5.21)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 5.22)

非洲解放日 ( 5.25)

世界向人体条件挑战日 ( 5.26)

国际维和人员日 ( 5.29)

世界无烟日 ( 5.31)

五四青年节 ( 5.4)

战胜德国法西斯纪念日 ( 5.9)

6月

世界牛奶日 ( 6.1)

国际儿童节 ( 6.1)

受侵略戕害的无辜儿童国际日 ( 6.4)

世界环境日 ( 6.5)

全国爱眼日 ( 6.6)

父亲节 ( 6月的第3个星期日)

世界海洋日 ( 6.8)

世界无童工日 ( 6.12)

世界献血者日 ( 6.14)

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 ( 6.17)

世界难民日 ( 6.20)

国际奥林匹克日 ( 6.23)

联合国宪章日 ( 6.26)

国际禁毒日 ( 6.26)

7月

国际建筑日 ( 7.1)

国际体育记者日 ( 7.2)

国际合作节 ( 7月的第1个星期六)

世界过敏性疾病日 ( 7.8)

世界人口日 ( 7.11)

曼德拉国际日 ( 7.18)

人类月球日 ( 7.20)

世界肝炎日 ( 7.28)

8月

国际土著人日 ( 8.9)

国际青年日 ( 8.12)

纳米比亚日 ( 8.26)

世界土著人民国际日 ( 8.9)

9月

国际扫盲日 ( 9.8)

世界预防自杀日 ( 9.10)

世界急救日 ( 9月的第2个星期六)

世界清洁地球日 ( 9月的第3个周末)

国际民主日 ( 9.15)

国际臭氧层保护日 ( 9.16)

全国爱牙日 ( 9.20)

国际和平日 ( 9.21)

世界停火日 ( 9.21)

国际失智症日 ( 9·21)

世界无车日 ( 9.22)

世界旅游日 ( 9.27)

国际聋人日 ( 9月的第4个星期日)

国际翻译日 ( 9.30)

世界海事日 ( 9月的最后1周)

10月

国际老年人日 ( 10.1)

国际音乐日 ( 10.1)

世界住房日 ( 10月的第1个星期一)

世界动物日 ( 10.4)

世界教师日 ( 10.5)

世界邮政日 ( 10.9)

世界精神卫生日 ( 10.10)

世界镇痛日 ( 10.11)

世界关节炎日 ( 10.12)

世界60亿人口日 ( 10.12)

世界保健日 ( 10.13)

国际标准时间日 ( 10.13)

世界标准日 ( 10.14)

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 ( 10月第2个星期三)

国际盲人节 ( 10.15)

世界农村妇女日 ( 10.15)

全球洗手日 ( 10.15)

世界粮食日 ( 10.16)

国际消除贫困日 ( 10.17)

世界厨师日 ( 10.20)

世界骨质疏松日 ( 10.20)

世界传统医药日 ( 10.22)

联合国日 ( 10.24)

世界发展信息日 ( 10.24)

男性健康日 ( 10.28)

世界勤俭日 ( 10.31)

国际和平与民主自由斗争日 ( 10.2)

11月

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纪念日 ( 11.7)

吉尼斯世界纪录日 ( 11.9)

世界青年节 ( 11.10)

世界糖尿病日 ( 11.14)

国际大学生节 ( 11.17)

世界厕所日 ( 11.19)

世界问候日 ( 11.21)

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 ( 11.25)

国际宽容日 ( 11.16)

世界电视日 ( 11.21)

非洲工业化日 ( 11.20)

国际声援巴勒斯坦人民日 ( 11.29)

12月

世界艾滋病日 ( 12.1)

废除奴隶制国际日 ( 12.2)

世界强化免疫日 ( 12.15)

国际残疾人日 ( 12.3)

全国法制宣传日 ( 12.4)

国际志愿人员日 ( 12.5)

国际民航日 ( 12.7)

世界人权日 ( 12.10)

国际移徙者日 ( 12.18)

国际篮球日 ( 12.21)

世界足球日 ( 12.9)

国际儿童电视广播日 ( 12月的第2个星期日)

南南合作日 ( 12.19)

国际反腐败日 ( 12.9)

参考资料


About Joyk


Aggregate valuable and interesting links.
Joyk means Joy of g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