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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链条上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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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链条上的“工具人”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杂志 (ID:i-caijing),作者:王丽娜,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一张被转卖的银行卡背后,可能存在一个信息网络犯罪的超长链条,卡的主人无法想象它被转了几道手、流通到哪里。

33岁的赵明(化名),2021年初“出借”自己的两张银行卡给一个朋友,换来2000余元,但代价却是高昂的。

两个月后,赵明被刑拘,“铁饭碗”工作随之不保。赵明被告知,他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他说,当时,他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罪名。

赵明自称,他通过同学认识的那个朋友,帮别人“收卡”,并告诉他是借卡用作游戏充值。随后的两个月内,赵明的银行卡流水进账达500余万元。他表示,这些进账自己并不知道,也不经其掌控,其银行卡只是一个中转“通道”。最终,法院审理认定,赵明在明知朋友将他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实施网络赌博、洗钱犯罪的情况下,为谋求利益将自己的银行卡贩卖,构成帮信罪,判处赵明6个月有期徒刑。

“收卡”生意并不简单。银行卡收购、租借、转手背后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形成错综复杂的网络违法犯罪生态链,这个链条最常见的是指向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地下钱庄洗钱等网络犯罪,它们共同组成网络黑灰产生态圈。

就这样,本来有着不错职业前景和生活图景的赵明,卷入网络黑灰产业链,成为这个超长网络链条里的“小虾米”。如今,像赵明一样涉嫌或构成帮信罪的人被称为网络犯罪的“工具人”。这源于帮信罪的概念,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作为2015年新增罪名,短短几年来帮信罪案件迅速攀升,2021年成为继危险驾驶和盗窃罪之后,刑事犯罪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也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第一大罪名。

包括赵明在内,2021年因帮信罪被起诉的人数近13万,同比上升超8倍。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察院”)通报了这个数据。

帮信犯罪涉案者大多是年轻人,其中不少人因法律意识薄弱、贪图小利等原因,步入犯罪“陷阱”。他们看似只是出租、出售本人银行卡,实际上却成为了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实现转账或赃款转移的关键一环。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公开数据显示,仅在2020年,电信诈骗就造成财产损失高达353.7亿元。

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上升,引起司法机关重视。3月8日,最高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树德在解读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帮信罪案件数量快速增长与国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息息相关。最高法院2021年就已关注到这种态势,“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对下指导,在2022年仍会持续不断密切关注这类案件的走势”。

陷入网络黑灰产业链

因“出借”两张银行卡,赵明称他的“一切都毁了”。赵明告诉《财经》记者,他自幼被祖父母养大,生活艰难,靠着自己努力,在一个省会城市谋得一份“铁饭碗”工作。案发后,工作没了、家庭散了,并将一生背负案底,“以前的努力全白废了”。现在,他还没从这个惨痛的教训中走出来,“没啥心思做别的事”。

赵明表示,刚出事时,办案人员找到他,说他涉嫌帮信罪,他“一脸问号”。现在的他懊悔不该轻信他人,他强调自己不知道“出借”的银行卡流水达500多万元,“我(知道)肯定会阻止。”一同因帮信罪获刑的还有赵明的朋友,该案的第一被告人及转卖的上线,赵明并不认识,目前上线因身份不详暂时未到案。

现年29岁的李辉(化名),自称为在网络黑灰产“汪洋中捕食的小鱼”,同样因帮信罪“翻车”。2021年3月,李辉收到一条短信,称他涉嫌帮信罪,通知他前去投案自首,否则网上追逃。他害怕极了,“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他决定去自首。

李辉说,他此前帮助一个“跑分”平台做网络推广,当时认为只是一个普通的网上赚钱平台,“没有太多顾虑,在平台注册的时候都用了自己的实名信息,后面出事了才知道违法。”

目前,李辉的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李辉帮助推广的那个“跑分”平台,其实是为网络赌博平台提供支付结算通道。

所谓“跑分”,是一种披着网络兼职的外衣,给赌博网的赌资洗钱的手段。当赌客在赌博网站充钱时,信息会推送到平台,参与“跑分”的用户则提供收款码给平台。一些网络黑灰产业,通过与“跑分”平台合作,实现账户批量运作。

同样因帮信罪,在2021年被起诉的还有24岁的陈方(化名)。16岁就辍学的陈方,以为卖卡“没多大事”,出售3张自己的银行卡,拿到4000余元。后经查明,陈方的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21年陈方因帮信罪获刑7个月。

不过,7个月的刑期并未引起陈方的足够警惕。今年初,陈方再次因涉嫌帮信罪被立案,目前在取保候审。陈方告诉《财经》记者,这次是因一个同乡找他借钱,他手头也不宽裕,就介绍一个“收卡的”给这位同乡,同乡办了一张银行卡卖给“收卡”人,由此案发。

因几千元的诱惑或各种原因,陈方等人被卷入网络黑灰产生态链中。2021年1月25日,最高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当前网络黑灰产已形成生态圈:黑灰产上游为犯罪集团提供技术工具、收集个人信息,或为导流获客、广告推广;中游实施诈骗或开设赌场等犯罪;下游利用支付通道“洗白”资金,构建起完整黑灰产生态圈。“规模庞大的地下黑产密切配合,为网络犯罪持续‘输血供粮’,已成为网络犯罪多发高发的重要原因。”

帮信罪案件在2021年增速最为明显,与前一年比上升超8倍。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亦有体现,3月20日,《财经》记者以帮信罪、刑事案由作为关键词检索,检索到2万余份裁判文书,其中20736份的裁判年份为2021年,3290份的裁判年份为2020年,裁判年份为2019年的有195份。

为什么帮信罪案件在2021年增长如此迅速?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溯对《财经》记者表示,2015年至2018年,帮信罪案件数量并不多,从2019年开始呈井喷式增长,这主要有几方面的原因。近年来全国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开展专项行动、断卡行动(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等。

从2019年起,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陆续发布与帮信罪有关的司法解释,逐渐细化和完善帮信罪的认定标准。比如,2019年10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6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此外,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全面推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认罪认罚案件,尽量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办,帮信罪案件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审判效率大幅提高。

3月2日,最高检察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基本态势,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人数虽有所回落,但总体上仍在高位运行,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上涨较快。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中,35岁以下的占85%。其中,未成年人2200余人,约占2%,同比增长18%;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70%;无固定职业的占94%。结合司法办案,检察机关发现,年轻人尤其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突出。

那些年轻的“工具人”

深受帮信罪其害之后,李辉在网络上发文,提醒人们警惕帮信罪。李辉说,这引来不少人和他交流,“每天都有人(联系),累计有几十上百人了”。

在交流中李辉得知,有一部分人是因银行卡“跑分”涉案卷入帮信犯罪,一般他们从中赚取收到资金的1%-3%;有些人只为赚取一笔小钱而卖掉自己的卡;还有一些人自称被骗,对方声称拿银行卡刷流水可以提升贷款授信额度等。其中“90后”居多,也有个别未成年人,大部分是社会闲散人员。

年轻的卡主是其中特殊的群体。李辉称,卡主有的可能是大学生或者高中生,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对帮信罪罪名不了解,将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卡出借、出租、出售,“这类人群最容易案发,因为受害者的资金直接进入他们卡内”。

网络黑灰产业链复杂、隐蔽。李辉告诉《财经》记者,大多数涉案者是经亲友同乡互相介绍参与进来,也有一些通过网络招聘、线上广告等方式卷入其中,不少人是处于行业底层的卡商、码商、卡主,“我们只是其中的小鱼小虾而已”。

自2020年起,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志聪接到多起帮信罪案件的委托。据韦志聪观察,这类案件被告人都比较年轻,他代理的多起案件,当事人年龄以“90后”为主,“他们一般无固定职业,经济条件不好,家里人很少管,自称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手机不离手,沉迷网络”。

两次卷入帮信案件的陈方坦承,现年25岁的他,这几年无心工作,“不定心,小钱看不上,大钱赚不着”。

找到韦志聪咨询的也有大学生。韦志聪告诉《财经》记者,犯罪分子会针对学生下手,有学生向他反映,这些学生会在网络上或者学校里遇到一些人,对方声称把银行卡借给他使用,可以获得几百元至千元不等。还有的学生向他反映,有些人以招聘兼职为由吸引学生参与。“我会跟他说,一次犯罪,影响终身。”韦志聪表示。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多发态势。2021年8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并首次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检察白皮书》,从统计数据看,近年来深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呈高发态势。

深圳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下称“罗湖区检察院”)是深圳成立时间最长的基层检察院。该院相关负责人对《财经》记者表示,近年来,该院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上升态势。考虑到当前“两卡”(电话卡、银行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国务院于2020年10月部署开展“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斩断犯罪链条。随着行动全面铺开,帮信罪成为该院受理的重点案件之一。从该院受理审查起诉帮信案件数量来看,帮信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亟须引起重视。

这位负责人对《财经》记者表示,作为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一类重点案件,帮信罪有一些值得关注的特点和趋势。首先,涉案人员类型广泛。从办案实践来看,帮信罪的主要表现形式还是以“卖卡”为主,而实施此类形式犯罪的多为非本地户籍、无稳定住所、无固定职业等流动人员,涉案人员之间大多交流不多,导致公安机关侦查难度大,常常只能“个别捕捞”,难以“一网打尽”。

其次,帮信犯罪与上游犯罪的界限模糊。帮信罪与诈骗罪的共犯,掩饰、隐瞒犯罪活动罪、非法经营罪、洗钱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等罪名都存在交叉之处。“基于这种交叉竞合的现象,对帮信案件的主观方面认定需更为谨慎,是否与上游犯罪有共谋、帮助行为的介入时间点等均对定性有较大影响。”

而涉案人员对行为危害性认识明显不足。帮信罪案件中,“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均未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认为只是卖了几张自己名下的卡、帮别人转了几笔账,非法获利不多,不太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思想根源上的轻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该类犯罪难以杜绝。”上述罗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外,犯罪手段不断升级。从案件情况看,帮信犯罪活动的新手段层出不穷,赃款流转往往表现为虚拟货币、实物交易等,特别是随着帮信案件打击力度越来越大,犯罪嫌疑人转移、洗白犯罪赃款的手段也越来越翻新,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办案难度。

为何年轻人更容易卷入帮信犯罪?上述罗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与犯罪分子精准定位群体有一定关系。随着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反诈软件深入群众日常生活,消费者反诈意识显著加强。犯罪分子从传统的广撒网式,“逐渐演化为量身定制式,每日接受网络信息轰炸的年轻人,便成为犯罪分子转移阵地的靶心”。

随着公众法律知识逐渐普及,犯罪分子还利用法律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的特殊政策,通过胁迫、教唆、利诱未成年人加入犯罪团伙,以至于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易受其蛊惑,错以为未成年便是犯罪的“免死金牌”,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工具人”。

年轻人相对缺乏社会经验也是他们容易卷入帮信罪的一大因素。前述罗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新生一代正处于对新鲜事物好奇愿意尝试的阶段,对电信网络的辨别力不足,权利意识薄弱、消费自控能力差、心智尚不成熟等特点,又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易轻信以低撬高、赚取快钱的骗局。罗湖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亦发现,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容易被不法分子蛊惑利用提供个人“两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网络黑产犯罪治理进行时

帮信犯罪数量的快速增加,逐渐引起各方关注。

2021年10月,最高检察院发布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起诉帮信罪79307人,同比上升21.3倍。由此,业界有人士担心帮信罪泛化,应警惕帮信罪演变成“口袋”罪。

对此,江溯表示,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不同,呈现犯罪手段专业化、犯罪主体团伙化、犯罪之间链条化、犯罪对象涉众化、犯罪范围跨境化等特点。

江溯解释,在网络犯罪的链条上,存在上游、中游、下游,彼此之间往往不认识,是一种相互协作的关系。“但他们心照不宣,这些提供帮助行为的人,比如负责收购银行卡的人,他并不认识上游的人,可能也不是为了给特定的犯罪人去使用,最终服务的却可能是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犯罪,他帮助的可能是成千上万的诈骗犯,这种情况下如果让这些人逍遥法外,难以从根本上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因此,这也是刑法设立帮信罪的背景之一,意从源头治理网络犯罪空间里的各种帮助行为。

江溯表示,依法适用帮信罪对于净化网络环境具有重要的价值,但为了防止帮信罪认定出现宽泛倾向,应当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引之下,对帮信罪的适用作适当限缩。他建议对“明知”的判断标准、被帮助行为的理解、“情节严重”的认定等方面作出限缩。

此外,江溯认为,还应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减少“寄生在网络空间里的帮助行为”。

3月2日,最高检察院表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多发态势,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滋生蔓延。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精准化预防、一体化治理”思维,依法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

最高检察院称,坚持依法从严,加强全链条惩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同时,注重政策把握,区分对象宽严相济,确保案件办理效果。坚持将惩治重点放在犯罪集团、犯罪团伙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贩卡团伙、职业“卡商”、行业“内鬼”上。针对年轻人尤其是在校学生沦为犯罪“工具人”、诈骗犯罪帮凶的情况,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联合教育部制发典型案例,引导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2021年6月,最高检察院、教育部曾联合印发一批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检察院提出,坚持惩治和教育挽救相结合,依法妥善处理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问题,对于涉“两卡”犯罪的在校学生,要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一贯表现等情况,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

如何在帮信罪案件中区分对象,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此,前述罗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情况,依法从严惩处,具体包括几种情况:

一是,犯罪集团中的组织者、指挥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是,利用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犯罪者;

三是,惯犯、累犯;四是,其他需从重情形。重点打击专门从事洗白犯罪资金、非法收购、贩卖“两卡”活动的犯罪团伙以及积极帮助转账的卖卡人员。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社会危险性不大,可以不批捕、不起诉的,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如听从指示做辅助性工作、参与时间较短、仅领取少量报酬等发挥作用较小的人员,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单纯为获取报酬而卖卡、获利不多、未参与转账的人员,且认罪认罚的,可以适当从宽。”他说。

在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嫌帮信犯罪案中,检察官考虑到嫌疑人是一名在校学生,其将支付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已查明的涉案数额不大,未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犯罪情节轻微,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根据最高检察院关于在校生帮信类案件少捕慎诉的指导精神,立足教育挽救,罗湖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该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前述罗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突出,反映部分高校对年轻人的心理健康缺乏重视,日常的安全教育课程只是图形式,内容单一且老旧,无法对年轻人起到真正的引导意义,教育的缺位以至于年轻人安全防范意识薄弱。

韦志聪在江西办理的一起案件,在嫌疑人涉嫌帮信罪被立案后,最终获得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韦志聪介绍,2021年7月,26岁的韩武(化名)在聊天软件上认识一个网友,对方让他帮助转账,按照转账流水的0.8%给予辛苦费。随后,韩武提供自己的多张银行卡,共转账流水近40万元,他自己获利3600元。不久,有受害人报案称网络聊天时被骗走十几万元,其中的1.3万余元转入韩武的银行卡,韩武因此涉嫌帮信罪案发。

韦志聪称,他介入该案后,认为韩武的银行卡账目中,经办案机关查实有被害人报案的金额仅1.3万余元,且在侦查阶段退回全部违法所得3600元,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能充分体现他的认罪悔罪态度,情节显著轻微。另外,此案也未造成严重后果,建议不起诉。

2022年2月底,韦志聪得到韩武案的新消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后采纳了他的建议,对韩武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作为曾涉足帮信罪的“过来人”,李辉提醒,“不要轻易把银行卡和电话卡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也不要轻信任何理由的提额放贷、兼职赚钱。只要提出买你的银行卡、用你的银行卡,或者让你帮忙转账、收一笔货款的,一律要说‘No’”。否则,不但赚不了多少钱,案发后赚到的钱还要退赃并可能获刑,“空欢喜一场”。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杂志 (ID:i-caijing),作者: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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