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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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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 | Dawner

矛盾论相关的唯物辩证法能教会我们如何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alt◎ 毛主席领导人民进行革命


毛主席的《矛盾论》一文中所谈论的事物的矛盾法则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正确的哲学理论,当然这也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法则,无论是放在哪个时代或世代都不会过时,看毛主席的文章是一种哲学上的滋养,更是一种精神上的鼓舞。从个人角度来讲,我非常钦佩和尊重毛主席本人,他的气魄、体魄、品德、才学、智识、格局都是本人学习的榜样,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也将不断践行。

alt◎ 《矛盾论》单行本封面

作者:毛泽东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最初出版年份:1952 年 4 月 10 日

我看的是 Kindle 上面的版本。关于此版本,官方做出如下说明:

本系列图书第一部分“旧版”图片均是由韶山毛泽东图书馆提供的毛泽东旧作扫描版。

这是毛泽东 1937 年 8 月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讲授哲学课的讲授提纲中的一部分,全文约 2300 字。这份提纲名为《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矛盾论》即是根据其中第三章的第一节“矛盾统一法则”修改而成的。当时的标题叫“矛盾统一法则”,即现在所说的“对立统一规律”或“矛盾统一规律”。解放后,在编辑《毛泽东选集》时,毛泽东同志把它同该“讲授提纲”中的第二章第十一节“实践论”一样,独立出来作为单篇文章发表,这时才将题名改为《矛盾论》。《矛盾论》最初于 1952 年 4 月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2卷和《学习》杂志第 4 期(1952 年 4 月 10 日出版)、《新华月报》第 30 号(1952 年 4 月 25 日出版)等书刊上刊发,以后又收进《毛泽东选集》第 1 卷(第 2 版),并出了单行本。

该文出版的单行本有 110 多种版本。有汉文版及注音本 10 种;少数民族文版 20 种版本;外文版 80 多种舨本;盲文版 3 种版本。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所谓形而上学的或庸俗进化论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

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鸡蛋因得适当的温度而变化为鸡子,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为鸡子,因为二者的根据是不同的。

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

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

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当着人们已经认识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以后,就以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这样才可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而使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不致变成枯槁的和僵死的东西。

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 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用民主革命的方法去解决;殖民地和帝国主义的矛盾,用民族革命战争的方法去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共产党内的矛盾,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社会和自然的矛盾,用发展生产力的方法去解决。过程变化,旧过程和旧矛盾消灭,新过程和新矛盾发生,解决矛盾的方法也因之而不同。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是否认了一切。这是共通的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它是共性,是绝对性。然而这种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假如除去一切个性,还有什么共性呢?因为矛盾的各各特殊,所以造成了个性。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

由此可知,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

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

由此可见,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

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这些就是所谓同一性

事情不是矛盾双方互相依存就完了,更重要的,还在于矛盾着的事物的互相转化。这就是说,事物内部矛盾着的两方面,因为一定的条件而各向着和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了去,向着它的对立方面所处的地位转化了去。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第二种意义。

马克思说:“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随着这些自然力之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

一切过程都有始有终,一切过程都转化为它们的对立物。一切过程的常住性是相对的,但是一种过程转化为他种过程的这种变动性则是绝对的。

在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在特殊性中存在着普遍性,在个性中存在着共性。

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

按照辩证唯物论的观点看来,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着的事物依一定的条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互相转化到相反的方面去,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然而矛盾的斗争则是不断的,不管在它们共居的时候,或者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都有斗争的存在,尤其是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斗争的表现更为显著,这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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