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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夭折男子向医院索赔 200 万,卫健委表示「产前多次拒绝剖腹产建议」,医院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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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夭折男子向医院索赔 200 万,卫健委表示「产前多次拒绝剖腹产建议」,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新生儿夭折男子向医院索赔200万 卫健委:产前多次拒绝剖腹产建议","1月12日,山东临沂兰陵县的杜先生爆料妻子在兰陵县人民医院生产后,孩子抢救无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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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 个回答

医学话题下的优秀答主

我遇到过同样的情况!产妇凌晨破水,到了医院一看羊水三度粪染,像屎糊糊一样,胎儿已经宫内窘迫,跟他们谈剖宫产,就是不剖!就是不剖!怎么都不剖!

跟产妇谈产妇不吭声,跟丈夫谈丈夫说我不知道,跟我妈说吧,跟婆婆谈婆婆就是啥都不说反正不签字。

就这么折腾到了天蒙蒙亮,让他们转院,不走,同意手术了,到了楼下手术室,一听,胎心没了。

然后就是剖宫产变成了穿颅毁胎术,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孩。可怜的孩子,迎接她的不是温暖的包被,而是黄色的医疗垃圾的塑料袋。

这个时候产妇知道哭了,哎呀我的孩子啊,让我再看她一眼吧。当时值班的主任阿姨直接怼了过去:看啥看?看了你还能好受?

婆婆跟老公也知道哭了,蹲在走廊上哇哇大哭,哎呀我的孩子啊,你怎么那么命苦啊。

哭完了也想找事,说什么我们不懂啊,你们医生不给我们说清楚啊,如果我们知道这样我们肯定剖啊!

可是各种谈话记录,拒绝手术的签字,按的手印,在那里清清楚楚放着,最后灰溜溜出院走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人,说实话,一点都不觉得这些大人可怜,只是可怜了那个孩子。

医学话题下的优秀答主

这个病人及家属一看就是那种非常不好商量的,自己很有主张的,我都能想象出他和他老妈子说话的调调:

“我们要自然分娩,不要剖腹产,我们在网上查了,剖腹产对孩子不好。”

“你们医生瞎说什么呢,我们媳妇产前体检都可好了,自然分娩能有什么危险,你们医生就知道黑我们的钱,不要脸!”

“不要再说了,我年轻前哪有剖腹产啊,不都是自然分娩嘛!我们就选自然分娩!”

新生儿夭折了。

“我们不懂啊,我们没读过书啊,我们没文化啊你们医生怎么都不跟我们说清楚啊,就是你们害死了我们家孩子!”

“没挣到剖腹产的钱,就把我们家孩子给害死了,你们医生都是杀人犯,我要告你们!呜呜呜,我的孩子啊,呜呜呜!”

这种嘴脸!真是杀人的喊救命!

既然卫健委有底气,敢说患者家属术前多次拒绝剖腹产,那么肯定有术前的签字或者甚至有录音录像。

这再次告诫我们医务工作者,在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的背景下,想方设法保护好自己,留下证据,是十分重要的,有利于在医疗纠纷中占据主动地位。

我先不说什么,大家看看视频里这些话,这都是什么逻辑。

自己品一品,这是一家什么人。

认为自己到了医院,医院就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安全。

建议剖的时候一家人都不同意,生了三个小时没生出来也不剖,直到产妇自己要求剖……

以“她之前生过两个孩子”的经验来拒绝医生建议,但是一出事以后,就立马甩锅给医院和医生,一家人去医院闹……开口就是两百万,这是什么人?

薄世宁医学通识讲义中说,医疗的本质是支持生命自我修复。

再好的医生,也只是给你提供医疗建议,没人签字就不可能直接在你肚皮上动刀子。

再好的医生,也只是在医疗器械和现代医疗技术的帮助下,帮助患者创造更好的自我修复条件。

且不说有些事情医生根本就无能为力,你自己一次一次拒绝医生给出的建议,就算医生能搞定的事情他也搞不定了呀。

医生和患者是同盟关系,不是对立关系,每一次建议都是在努力帮助。

但无奈的是,很多人的认知还停留在石器时代

建议手术的时候不手术,建议住院的时候不住院,建议剖产的时候不同意......

总觉得自己很懂,觉得自己比医生看得明白,但让他们这么自信的其实正是他们的无知。

幸运的时候就说医生不懂,不幸的时候又怪医生没拉住自己……

就这样的人,如果医院真的为了息事宁人赔偿他200万,才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典型的以「巨婴思维」挟持医院的道德形象。

新闻中的患者家属大概意思就是说拒绝了两次建议,为什么医院不坚持劝导。他的问题自不必说,但是我看舆论风向也在疑惑,为什么产妇不能自己决定?有人也在疑问在遇到人渣家属情况下,见义勇为的医务工作者去哪了?

去哪了?他们在当今的法律法规框架下。

实际上在医院基本上想剖腹产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家属支持和医生支持

为什么牵扯到家属支持?这里涉及一个知情同意书的相关法规。

知情同意书是什么?签了就等于被架空吗?

什么是手术知情同意书呢,有些人看到这个新闻后简直把知情同意书当成催命符了或者背锅证。实际上手术知情同意书,简单来说,就是告诉患者或家属,现在的临床症状和检查结果体现的是一个什么情况,手术有什么一切可能出现的结果,是否做手术的决定权,在于你们自己,同意就签署同意书。不同意的话,就不签署,或者直接签署不同意三个字。

现在的误区是,很多人以为这个知情同意书上患者是最次的。

但实际上,知情同意书分患者、家属及医师3个签字栏目,患者才是知情同意权的主体。

若按情况分细分的话,可以分四个情况

  • 你清醒时一个人来就诊;
  • 你不清醒时(如休克)一个人来就诊;
  • 你清醒时和家属一起来;
  • 你不清醒时和家属一起。

毫无疑问,在这些情况中,只要你清醒状态,你就是最大的,包括全麻手术、无痛分娩,其实你清醒状态下都可以自己签,千万被因为这个负面新闻导致面对所有手术都紧张了。

那么,如果你不清醒的情况,我们就得看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了: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即最终决策关系是:清醒时的患者本人—患者家属/关系人—医疗机构负责人—经治医师(一般情况)

为什么这样规定呢,其实一是怕医闹,如果患者不清醒情况下,或者即使清醒,但是有看起来不清醒的条件,医生跳过家属做了决定,他们都可以告。

但是,大家也不要太绝望。制度是在不断检验中进步的,这样的事情出现多了必定上面也会有对策。如果出现一些危急情况,现在也有很多医院有一种知情同意书叫做「紧急手术豁免同意」。

哪怕是晚上的时候,医院也有总值班在的。如果你处于紧急状况需要立刻手术,只要你本人签一个名确认,然后我们再找总值班签名,事后再补签其他就行了,具体每个医院流程不一样。

当然,这种紧急手术一般是家属不在的情况。如果如果家属死活拦着不让,确实也有新闻中的这个情况。

那么,如果是出于婆媳关系紧张,可以叫自己直系家属,当然医院如果碰到实在无理取闹的决策,也有应对方法,如报警、录音确认等。但都是当班人员手段,只是现在大部分医生护士是真的怕了,那患者呢?

患者没有安全感,医生也没有安全感。

以前读书的时候,就有很多老主任碰到这个类似事情的时候和我们说,放在那以前,虽然那时候也会碰到这么奇葩的家属,但是医生碰到紧急情况敢为了产妇剖,任何那时候大部分医生在紧急情况下,都会以病人生命健康为优先。

可是现在,医闹多了,大多医生都不敢了,别说内外妇儿这些科室,连医技科室都专门恶补过法律知识。

妇科里小姑娘被男朋友丢下后边哭边说病情的失魂落魄;

产科里有在那说这胎又是女生的唉声叹气;

还有重灾区儿科,声音最大的不是孩子的哭声,是家长怼医生的质疑声。

如果医生稍微强硬点为患者说话,反而被家属怼回去。

这是我老婆/孩子/爸妈,关你什么事。
但是出事之后又会说我的老婆/孩子/爸妈出事了,你医生干什么吃的,赔钱!

太多太多医闹,要打要杀要赔,轻则罚款,重则对医生的执业生涯造成妨碍。

最关键的现在各大公立医院还推行「医院执业评定与患者满意度挂勾」。

满意度是谁说了算?

初衷是让患者满意,然而大多数生病生得意识不清的患者哪里懂什么,都是家属一句话说了算。

一个靠技术的职业硬生生被拉扯成看人脸色的服务业,一边得治病,一边还怕你身边的人不满意。用来思考诊断疾病的脑袋,还得分一大半用来提防人心。

患者没有安全感,医生也没有安全感。

不是想神圣化医务工作者这个职业,毕竟老师,警察也都很辛苦,但是社会群众,特别是身为病人的监护人一方应该给予医生更多信任,不要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医务工作者。

那么,只要我清醒,是不是想剖就剖?

这就说到另一个问题了,医生也不是完全被架空的(卑微小医生,在线挽尊ing)。

剖腹产必须有相应的指征,大部分医院是能顺产尽量顺产。

为什么?不仅仅因为顺产真的对宝宝的身体健康有好处,也在于如果大家都凭自己的意愿想剖就剖,就会又出现另一种极端:为了黄道吉日生。

比起顺产会让胎儿和产妇更为健康,很多老一代更愿意相信“生得好”。俗话说好年不如好月,好月不好日,传统文化看重的“生辰八字”,关系着一辈子的前途与姻缘。

看看以思想开放著称的对岸,某明星第一胎就是剖腹产,其生产日期比预产期提早了4天。因为当月的16日为吉日,20日则“诸事不宜”。许、徐两家在商议之下,决定在16日让某明星提前接受剖腹生产

根据WHO的说法,为了挽救儿童或母亲生命,医学上必需的剖腹产应占出生总量的10%至15%,而目前中国35%的数值却远远超标。浙江省2000年的剖宫产率为32%,到2010年已经高达68%。中国有25%的产妇根本没有必要进行剖腹产。

医患关系紧张,想得利的人总会捞到好处,行医越来越艰难,但是再难再苦,到头来,最受苦的还是那些没办法出声的患者。

知乎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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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妨想得更邪恶一点。

大家好,我是田穆

我没什么文化水平,也不懂法。

我看新闻,得知出售一个男婴仅盈利11万元(头两天男子买小孩坐火车被乘务员摁住那个案子)。

去年听说江西一孕妇羊水栓塞致死,医院赔偿124万元(本案中医院的确有责任)。

前年还听说昭通有个女婴出生后肺部感染死亡,医院赔70万元(本案中医院的确有责任)。

我缺钱,缺大发了,赌债欠了大几十万,人家说我不还款就要剁手剁脚。

现在,我怀孕的妻子马上临盆了。这是家里第三个孩子了,一生出来,又是一大笔开销。

那......要是孩子死了呢?

或者,妻子也死了呢?

那我就有一大笔钱了,还了赌债,我还能会所嫩模,还能买个好车回村里得瑟一圈。

哎呀,不对,那样我就没妻子了。

算了,没了再娶一个就好了,反正又不是我杀的。

“家属您好,您爱人宫口不开,顺产成功率很低,建议转剖腹产。”

“什么?剖腹产?不,不行,人家都说剖腹产出来的孩子都不健康!”

“可是——”

“什么可是,必须顺产!”

这大夫真烦人,我还不知道顺产生不下来得改成剖腹产?

剖了我还怎么要钱?

对了,我管医院要多少钱合适呢?

听大夫的意思,好像没有羊水栓塞,也没有什么大问题,我妻子死不了。

唉,没事,下次再说。

“很抱歉,胎儿没能保住,我们尽力了。”

对,就要两百万,要是医院嫌多,咱慢慢砍价嘛。

“哇——我的儿啊——你们这群没医德的医生——无良医院——你们还我孩子——”

对,车就买野马吧,村里奔驰宝马都不少,但是野马可是一台都没有。

“很抱歉,先生,您节哀。”

“节哀个屁啊,没两百万这事解决不了。”

《让子弹飞》说得对。

有时候,死人比活人有用。

编个故事的目的是想和大伙聊聊:

当事男子多次拒绝剖腹产,有没有故意害死孩子的可能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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