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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良质 —— 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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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良质 —— 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

发表于

2021-07-25 更新于 2021-07-27 分类于 读书笔记

阅读次数: 阅读次数: 57 Valine: 本文字数: 6.1k 阅读时长 ≈ 6 分钟

在挺久之前,可能是刚读大学的时候,就隐约听说这本《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的大名,也得到了几位朋友推荐,但在当时,翻过几页后发现根本看不下去,就束之高阁了。这次终于在好奇心的不断怂恿之下花费了一些意志力重新拾起,终于随着情节的展开,同作者一起踏上了骑着摩托车横穿整个美国的长途旅行。

在最开始的认知中,我认为这场摩托车旅行一定是一个非常酷的故事,但后面发现虽然故事的确很酷,却非第一印象中的那种酷。

在这场旅行中,我在了解美国地理的同时,也被作者和 “斐德洛” 的暗中较量所吸引,对父亲与克里斯的矛盾所疑惑,更为寻找 “良质” 同作者(或者说是 “斐德洛”)一起陷入了对当下的反思。

先大概说说这个故事吧。本书讲述了作者与儿子(还有友人)骑着摩托车进行了横穿美国的长途旅行,在旅途中,他骑着摩托车通过多次 “肖陶扩”(Chautauqua,看起来是一种露营 + 讲学的结合体,在上个世纪的美国比较流行) 对过去的自己的思想与经历进行了回忆和反思,最终也与过去的自己及儿子和解的故事。

随着故事的深入,读者会发现作者的大脑中存在着两个人,一个是当下的他,即波西格,另一个是过去的他,即斐德洛。这都是由于斐德洛由于对 “良质(Quality)” 的狂热探求,导致他的精神出现问题,而后他接受了电击治疗,导致他的思维、记忆和性格产生了变化,变化后的人就是现在的他。

这是作者在故事结构上非常巧妙的安排之一,一开始读者读起来总觉得作者说的某些话语很奇怪,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有时候甚至会感到后背发凉。直到后面才知道那些话其实是 “斐德洛” 借作者之口说出来的,这才恍然大悟,并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这个设定,为后面对斐德洛思想的探寻做足了铺垫。

另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地方是 “虚实结合”(不确定这个词用在这里是否准确)。在书中,作者对 “禅” 的思考和摩托车旅行是相互交织展开的。在对骑行的描写中可能随时会开始 “肖陶扩”,转向对思想的讨论,而在讨论进行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切换回对旅行的而描述。这样的切换在写作的时如果把握不好就会显得十分生硬,但是作者的处理还是相当到位的 —— 旅行中的种种波折与斐德洛在思想上的进步与挫折以及作者和儿子的关系都在相互映照,它们的节奏也都完美契合。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情节都是完全契合,而是在契合中又有升华。比如在第三部分的作者选择了和当年不同的路,致使他没有再次 “发疯”。故事大概是作者从 “斐德洛” 的老朋友狄威斯家中出来以后,准备攀爬一座雪山,这座山不是一座普通的沿途小山,而是一座需要数天才能攀爬上去的山,而且还是斐德洛当年在思考良质的过程中会经常去爬的山。因此,这座山其实也不仅是现实中的一座山,其更是一个隐喻,隐含着斐德洛对良质的艰苦探索的过程。

而这次,他和儿子在进行持续几天的艰苦跋涉逐渐接近山顶的时候,因为他担心在山顶会产生” 雪崩 “,就选择不再登顶了。可以看出,雪崩在这里其实也是一个隐喻,这象征着一旦到了山的顶点,即找到所谓” 良质 “后,就会遇到雪崩,即作者思想上的崩溃。而这次作者选择不完全爬上山顶,就避免了再次雪崩的情况,只是在崩溃的边缘而没有完全失控。而最后,儿子或者说亲情 “解救” 了他(或者说是斐德洛),让他的神智重新回归了正常。

作者的思考由旅行同伴约翰夫妇对学习摩托车维修的抗拒开始。他认为约翰夫妇由于从事的是艺术工作,所以害怕(或是说不喜欢)现代科技所使用的分析方法,因此主动屏蔽对机械运行原理的学习与思考,而只是将它们当作一个整体来考虑。

作者从这里引出了 “古典的” 和 “浪漫的” 这一对立认知形式。他认为古典的认知就是像现代科学这样,凭借理性对某一事物不断细分,以求认识其中的规律;而浪漫的则是凭借直觉与灵感,对事物进行把握。而当代这两种认知方式之间的分歧越来越严重,达到了难以对话的程度。正如他与约翰夫妇之间的分歧那样。

可以看出,作者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对这两种思想进行表达,所以使用两个在我们语境里看起来不那么准确的词语进行描述。我认为古典的意思就是现代的理性主义,强调将事物划分为理性中不同的领域和范畴,并对范畴进行不断地细分,以求掌握事物运行规律的认知形式。而浪漫的则指一种综合地认知事物地方式,强调事物间的共性与联系,但往往由于世界的复杂性,无法用科学原理进行证明或证伪,所以有可能被认为是某种超越科学的 “神秘主义”。而我之所以认为在我们语境里这两个描述不够准确,是因为 “古典的” 在西方世界里就是理性的化身,而我们则恰恰相反。

接着,作者对科学进行了反思,他认为科学也是某种潜藏在我们大脑中的 “鬼魂”,相信科学的我们并不比相信宗教的古人更加智慧。这之后的作者便踏上了对 “斐德洛” 思想的回顾历程,因此后文的 “他” 一般均指斐德洛。

他在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发现科学家(他自己当时就是在做化学相关的研究)总是在大胆假设和小心求证中不断前行,但是 “大胆假设” 环节看起来不太符合理性的逻辑,因为假设会随着科学范畴的增多爆炸式增长,这样就会导致我们会越来越无法从众多假设中找到符合逻辑的结论。

这其实正是现代科学所需要面对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更底层地看,这需要我们对自己的认知世界的方式,也就是经验主义进行反思。而作者的反思是通过休谟与康德的对话进行的。休谟曾经对人类的认知模式提出了三个问题:因果问题、归纳问题、应然与实然的问题,这三个问题直指经验主义,如果无法解答它们,那么我们建立在经验上的科学将没有任何价值。康德拯救了经验主义(并向我们抛出了三大批判),他通过引入 “先验” 这一概念,确认了只有经验是不够的,还需要我们认知世界的思考范式。虽然康德的思想惊艳到了斐德洛,但是斐德洛认为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对美学的理性解释却非常丑陋。

可以看到,作者在这里对科学的理性和感性对立的认知已经从当初的经验阶段(科学的危机)走向了理论阶段(认识论),他已经开始摆脱实践,转而走向了纯粹形而上的追寻。事实上,他也从最开始就读的大学退学,转而去韩国当兵,而后去印度修习 “东方哲学”。

而后,他开始在蒙大拿州立大学教授修辞学。他希望他所在的大学是实质上的大学,而非形式上的大学,即空有大学的建筑,而没有大学的思想,他的脑中逐渐构建了一个理想中的 “理性教堂”。他在那时,又开始了在课堂中的实践,但是发现了理性在修辞学上的矛盾之处 —— 无法使用理性对修辞学进行归纳和总结,最后形成规律,因为作者在写出伟大作品的时候,并不会在脑中实现想好自己要用什么修辞,好的作品都是靠着灵感这种非理性的东西所完成的,那么他教授学生通过理性归纳得到的这些规律又有什么意义呢?所得到的都只是一堆拙劣的模仿。

而这其中,为了完成一部好的作品中,究竟是什么在起作用呢?就是 “良质(Quality)”。他知道良质这个东西是真实存在的,写出好的作品、辨认好的作品都需要依靠良质,但良质却又不依靠理性存在。从这里开始,他踏上了找寻良质的一条 “不归路”,从这里起,现在的作者和儿子也开始攀登雪山,全书逐渐迈向高潮。

一开始,他的一个重大发现是良质根本无法被定义,因为一旦被定义,或者说是被范畴所规定,良质就不再是良质了。所以他在读到《道德经》中 “道可道,非常道” 这句话时,才觉得遇见了知音,良质和 “道” 居然是一个东西。不仅如此,他认为良质和美学、佛学以及神学其实都是一个东西。宗教的、东方的与艺术的,这些无法被理性哲学所把握的(或者是被作者所鄙视的” 范畴学家 “所毁坏的)事物,在良质这里得到了统一。

可以看到,作者终于从西方的理性思维和二元论中跳脱出来开始意识到许多无法被理性所把握的事物的存在,但是很快我们将看到由于他所在的社会环境以及他的历史局限性,他还是无法摆脱被二元论分割以及被范畴所规定的命运。同时也可以看到作者希望对思想世界进行统一的野心。

现在的作者不仅阅读了斐德洛的手稿,还更广泛地阅读了其他人的作品,发现了许多类似的思潮,他们都希望能从不同的侧面爬上这座山峰(但殊不知老子已经在数千年前在山顶俯视他们了)。比如著名数学家和哲学家庞加莱,他意识到科学,包括数学只是一种解释世界的工具。我们能通过理性推到出无数可能的世界,但是无论它们在理性上有多么完美,但是最终被应用的一定是能更好解释现实世界的现象的学说。那如何从成千上万的理论中挑选出合适的理论呢?庞加莱认为这个是灵感,或者说是潜意识,但由于纠结于主体与客体分离的二元论中,他没有得到具体的答案,而作者认为答案就是” 良质 “。

接下来,作者探讨了良质的应用,特别是在解决某些问题(如修理摩托车时)被卡住的时候,良质会帮你度过难关。他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比喻,古典的认知方式是火车的引擎,可以让火车开动,但是浪漫的认知方式(即良质)却像铁轨那样指引了火车前行的方向。

后面,他又对康德发起了挑战,认为人在意识到事物之前的那一刹那,产生作用的其实就是良质,这时候良质是一个一元论的概念,主客体是一体的。为什么他认为科技是丑陋的?因为科技是被严重二元化的,是被分析的,没有良质的存在。同时他也总结了能将良质应用于工作中的方法,即让内心进入真正的平静,从而获取进取心。

读到这里,看起来作者已经找到了良质的关键之所在,已经即将登顶那座雪山,但是情况却急转直下。因为他希望继续对良质进行深入研究,于是他希望去芝加哥大学的一个叫 “观念分析与方法研究” 的交叉学科就读博士学位,继续对良质进行探究。然而他去了之后,遇到的阻力不再是近代的休谟康德黑格尔,而是西方理性思维的源头 ——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与委员会,即这几位思想家在现代的化身,特别是亚里士多德的交锋才刚刚开始。他为了保护他的发现 —— 良质,开始变得狼性,时刻准备与委员会进行战斗。但最后他的心智失去了平衡,走向了疯狂。

(为什么我这里没有介绍他们之间你来我往的交战过程呢?是因为我学艺不精,对古希腊哲学知之甚少,无法支撑我进行有效的总结。希望之后有机会补充吧。)

最后,现在的作者在儿子的牵引下,没有重蹈之前的覆辙,走向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结局。

什么是良质

我相信所有读完这本书的人(包括我自己),在合上书之后,还是会不断思考这个问题:“良质” 究竟是什么。

接下来是我个人的理解:

但凡问出这个问题,就意味着已经自己的思想已经被理性主义的幽灵所掌控,因为理性主义总是希望将事物归为一个范畴,然后进行分析总结,最终把握这个事物。

但是理性走到这里,却只能碰壁了,因为 “良质” 无法被范畴所规定。这里再次化用《道德经》开头的这段话:“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大概意思是,道只要被名说出来,那就不是原来的道了。那道德经怎么来解释这个道呢?就只能通篇说道不是什么,通过不是来表现出其是什么。所以我们也只能说出 “良质” 不是什么,而无法说出其是什么。

那么良质不是什么呢?这里的答案就很明确了,那就是能被范畴所规定的各类事物,也就是理性。

我觉得还需要对范畴还想多说两句,它只是我们大脑中对事物强加的一种观念,便于对这个事物进行把握。但是,这只是大脑的思维模式,并不是真实的物质世界,物质世界给我们大脑所传递的,只有一堆混沌的信号罢了,我们是通过某种观念(可能是先天的,也可能是经验)对信号进行处理,从而形成认知。而至于为什么会是现在这样,那就是另一个话题了,需要从语言与存在中找寻答案。

说完上面这些,可能还是不能完全让人明白什么是” 良质 “。但是如果此时还没有明白,我也没办法,只能寄希望于某一刻产生的思想火花了。其实并不只有我,古代的先贤们也没办法。因此,他们管这件事情叫 “悟道” 或者叫 “开悟”,而佛学还有一个专门形容一个人开悟难度和可以开悟程度的词,就是 “慧根”。

首先,我想试着简单分析一下我所认为的作者精神崩溃的原因。

从书中的描写可以了解到,作者在最开始是一个纯正的理性信徒,但通过发现的数个矛盾,悟到了” 良质 “,发现了一个更广阔的非理性(也可以称之为感性)世界的存在。而后,他开始向理性世界的中心,即古希腊三杰在现代社会的代理人主动发出挑战,并在挑战的过程中精神崩溃。

可以看出,他前期的艰苦探索都是非常积极的,甚至在打破二元世界,接受一元论与感性世界的时候,都没有表现出太多的痛苦。但是在挑战理性权威的过程中,他开始变得好斗,并且把学术上的争论上升到了个人的层面,甚至有了一些被迫害妄想症的味道,这导致他最后吞下了苦果。

但是,他真的完全接受一元论,或者说是活在一元论中了么?我看未必。委员会最开始见到斐德洛的时候,希望使用范畴把他的研究,即良质进行规范。如果是我,我会认为已经跟你说了这么多,你这个人却还没有开悟,没法交流,直接扬长而去便可。但是他却留下来,在逻辑与范畴中开始斗争。这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决定,也是注定不会成功的斗争。这可能是由于他希望统一思想世界的野心,也可能是因为他作为一个出生开始就接受二元论教育的人,对一元论还无法向我们这样融汇贯通。

以上是他个人的局限性,当然还有历史的局限性。作者接受教育的时候,存在主义应该在美国还没有大面积流行起来,而共产主义在美国更是一种禁忌,这导致存在主义的两大先驱任务 —— 马克思和海德格尔的思想和著作,完全没有进入作者的视野,如果他早些读到这些著作,可能会对良质拥有更加深刻地认识了。同样地,他也不会发起那场同古希腊先贤们地那场毫无意义地争斗,因为已经有人帮他做过了。他要做的,可能会是把这套理论进行实践,无论是在他擅长的修辞学上,还是在艺术上,甚至是像马克思那样在社会革命上。

另外,在读完以后,还看了知乎上对本书的一些讨论,和此书高达 8.6 的豆瓣评分和创记录的销量完全不同,几乎都是负面的评论,这让我很意外。看下来许多人几乎都觉得这本书完全不值得读,觉得是 “机场文学”,里面讨论的哲学都是所谓 “民科” 级别的,如是云云。

我承认知乎上可能会有许多通晓哲学思想的大师,但是这本书对于一般读者而言,其难度其实并不低,甚至可能会有很多人会像当年的我那样,因为完全没有基础知识导致根本看不下去。读书也是 “小马过河”,不能用自己的标准衡量别人。

哲学这门学科在希腊语中的本来的翻译是 “爱智慧”,它不像科学那样有固定的范畴与研究方式。就像作者对 “良质” 的探索那样,虽然早有人从一条路抵达了山顶,但还是需要有更多的人从更多的路探索更多的山顶,虽然他们大部分人都停留在了山底或者是半山腰,但是这些探索不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来说都是有意义的。绝不能当作者在芝加哥遇到的 “委员会” 中的那类人。

最后,回到本书最开始作者对科技的思考。作者认为他那个时代的科技产品都遵循 “古典式” 的思考方式,没有 “浪漫式” 的思考,这导致很多人不喜欢科技产品,更不愿意了解其原理。而在现在这个时代,我认为事情已经悄然发生了很大的转变。首先,我想到的就是乔布斯对科技与人文十字路口的论断,他用苹果的产品证明了科技与人文是可以相互融合的。另外,我也也看见身边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了” 全栈开发人员 “,他们不仅对技术了如指掌,更对用户交互设计了然于心。最后,昨天夜间还看见了何同学的毕业视频,这不也正是这种精神的完美阐释么?不知波西格在成书多年以后,看见如此这般的当下,会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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