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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电局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广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2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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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电局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广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2项重点任务

导语:近日,湖北省广电局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广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快4K超高清节目内容拍摄、制作、交易与版权保护等全链条技术体系与生态体系建设,探索5G+4K直播、5G+VR全景直播模式,积极推动省、市、县三级电视台开展高清、4K超高清节目内容利用5G进行传输的试验性应用,推动广播电视向智慧化创新转变。

  近日,湖北省广电局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广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对加快推进湖北省“智慧广电”建设发展提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从建立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推进智慧广电制播体系建设、建成智慧广电网络传播体系、建设智慧广电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智慧广电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推进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6个方面提出22项重点任务,总体目标是用3-5年时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可管可控、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广电新发展格局。

  以下为《意见》全文:

  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广电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局,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局无线台管理中心、省新闻出版广电监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重要指示精神,有效推进我省广播电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推动全省广播电视融合化、智慧化发展,提升广播电视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和舆论引导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广电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发改社会〔2019〕160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号)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实际,现就我省加快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守正创新,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为重点,推动广播电视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智慧化发展,推动广播电视新一轮重大技术革新与转型升级,从功能业务型向创新服务型转变,促进广播电视开发新业态、提供新服务、激发新动能、引导新供给、拉动新消费,为一芯两带三区、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和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力争用3-5年时间,全省广播电视在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建好智慧广电网络、培育智慧广电生态、加强智慧广电监管等方面协同推进,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可管可控、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广电新发展格局。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与互联网、移动通信进一步融合,网络承载能力和智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产业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显现,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更加丰富、更加优质、更加便捷的广播电视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

  以技术创新推动内容创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内容优势,加快大数据、云计算和AI等新技术在广播电视内容生产中的创新应用,进一步增强广播电视内容核心竞争力,形成智慧广电内容新优势,培育发展新动能。

  1、创新节目内容生产模式

  利用VR、MR等新技术创新电视节目形态,应用语音图像智能识别、机器人播报、智能感知等AI技术,通过软件定义、数据驱动、算法重构等多种手段,实现内容选题、素材集成、需求组合、分析预测、创作生产的全流程智能化。到2023年,省、市、县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在内容推荐、广告推送、增值服务、舆情监控等方面基本具备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精准服务的能力,实现多屏、多端、跨平台的内容生产联动机制,促进内容质量提升和业务产品创新。到2024年,通过AR增强现实技术、VR沉浸式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用户“临场感”,提升用户在虚拟世界的观感体验。

  2、推动5G高新视频发展应用

  加快4K超高清节目内容拍摄、制作、交易与版权保护等全链条技术体系与生态体系建设,探索5G+4K直播、5G+VR全景直播模式,积极推动省、市、县三级电视台开展高清、4K超高清节目内容利用5G进行传输的试验性应用,推动广播电视向智慧化创新转变。

  到2023年,湖北广播电视台及武汉市等具备条件的市州台按照广电总局4K超高清晰度、宽色域技术标准,初步建成4K超高清电视“采、编、播、存、传”技术体系,实现湖北卫视等主要电视频道新闻、专题、纪录片等自办节目4K超高清播出。以“长江云”平台和湖北广电网络为支撑,探索建设省、市、县共享的全省4K超高清电视制作、存储、播出一体化平台及运行管理机制。积极鼓励社会机构参加4K电视节目制作,增强全省4K节目制作供给能力,形成平台共建、资源共享的良好格局。

  3、发展环绕式沉浸式语音广播

  以增强语音广播用户体验度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环绕声广播播出试点,逐步向沉浸声演进,实现IP网络广播、无线数字广播以及无线调频广播多渠道混合覆盖,探索基于IP流的环绕声广播节目直播、点播服务新模式。

  (二)推进智慧广电制播体系建设

  以推动广播电视制播平台云化、IP化为重点,加快推动制播体系从数字化、网络化向融合化、智慧化转变,推动建立“一体化资源配置、多媒体内容汇聚、共平台内容生产、多渠道内容分发、多终端精准服务、全流程智能协同”的智慧广电节目制播体系。

  4、建设广播电视制播云平台

  推动智能媒资、虚拟主持人、智能直播字幕、智能勘误、智能版权、智能写稿、智能内容监审等大数据、云计算及人工智能技术在云制播平台的全面应用,建设标准统一的多级智慧广电云制播体系,逐步实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单一渠道采集、封闭式生产、对点式传播向全媒体汇聚、共平台生产、多渠道分发的云平台迁移。2023年前,推进全渠道素材信源库的统一汇聚、智能编目处理、便捷检索调用,实现省市县三级媒体内容共享和融合生产。开展基于IP架构的云制播平台总控系统及播出系统试点建设,打造制播一体化智能云平台,构建选题云端策划、素材云端汇聚,节目云端生产、内容云端分发,多路云端播出、效果云端分析的完整闭环。

  5、推进制播体系IP化融合演进

  以高清、4K系统升级建设为契机,逐步推广演播室、转播车、制作编辑系统、审片系统、播出系统、总控系统的IP化架构改造。开展基于IP化开放平台的移动APP、IPTV、O2O、OTT等新兴媒体业务,推进全媒体内容分发体系IP化。2022年,各级媒体机构在构建全频道高清播出系统的基础上,实现云平台节目制作系统到电视播出系统的文件化、IP化双向安全对接,实现全流程一体化的节目生产、内容分发。开展广电媒体播出系统至广电网络公司、播控平台、无线发射台、卫星地球站等信号分发系统的IP化传输试点,实现传输链路的IP化改造。

  6、架构融媒体中心一体化平台

  加强对全省各级融媒体中心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标准支撑,加快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再造流程步伐,促进多渠道资源共享、多业务数据互通,解决媒体资源重复分散问题,推动全省广播电视融媒体建设向纵深发展。按照“坚持移动优先、打造媒体矩阵、疏通传输渠道、扩大传播影响”的工作思路,探索建立省、市、县一体化融媒体平台,实现全媒体资源管理、线索汇聚、选题策划、内容生产、多渠道分发、指挥调度、传播效果评估等主体功能,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等新闻的线索汇聚、选题策划、记者调度、音视频拍摄、稿件撰写、编辑审核、一键式发布、自动存储的中央厨房采编播发存体系,形成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全方位覆盖的传播格局。发挥“长江云”省级平台在指挥调度、视音频节目制作、云稿库共享发布以及政务、党务和民生服务等业务功能上的支撑作用,有效支撑市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运行。

  (三)建成智慧广电网络传播体系

  加快广电网络向固移融合、云网协同的体系架构转型升级,建设IP化、智能化新型智慧广电基础设施,构建高速泛在、天地一体、集成互联、智能协同、安全高效的新型广电传播体系,增强广电网络辐射力、传播力。

  7、推进智慧广电网络平台建设

  持续推动有线电视网络平台IP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动中国广电华中区域中心、流量交换中心、武汉光谷广电数据中心建设,构建以“云、网、端”为基础的新型网络总体架构。加快广电5G网络覆盖,推进广电5G业务应用平台建设。全面增强业务平台的高清和4K超高清节目直播、点播、转码等技术支撑能力和内容供给能力,提升用户体验,推动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高清化、超高清化传输。

  8、建设智慧广电网络传输体系

  持续优化全省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实现网络架构扁平化、清晰化,简化网络的变更、维护和管理,提升网络技术支撑效率,实现全业务、全流量的统一调度。推进IPv4 向 IPv6 的演进升级,开展平台、网络和终端的 IPv6 试验,适时推进IPv6 的规模化部署。优化城域网网络结构,增强IP组播网络的承载能力,满足4K和8K视频传输的低时延、高宽带、高可靠应用需求。推进5G网络建设,实现有线无线融合网络的协同传输,加强省内城市地区“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覆盖,提供“双千兆”接入服务,基本建成高速、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9、加快智慧广电网络终端体系建设

  随着广电网络业务平台、系统平台的云化、智能化改造,推进广电网络终端产品的创新迭代,推动用户的体验升级,推行终端产品的系列化,实现多元化业务开展和全场景覆盖。音视频终端方面,加速完成广播电视业务向IP化、软件化的演进,推进软硬件系统的解耦,使广播电视业务能够更加灵活地跨网、跨屏、跨终端部署;数据通信终端方面,逐步向千兆化、智能化演进,实现用户家庭的双千兆接入、室内智能组网、有线无线的融合覆盖;智慧家庭终端方面,深化合作,共促发展,积极布局智慧家庭生态,着力提供丰富完备的智慧家庭业务、应用、产品和服务。

  10、加快智慧广电网络媒体融合体系建设

  积极研发基于5G的智慧广电融合信息媒体业务服务,融合演进、协同创新、重点突破,面向移动人群,加强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推进技术试验和应用试点,在Cloud VR、智慧家庭、云游戏、社交网络、云桌面、平安城市、企业上云、在线教育、远程医疗和智能制造等领域进行业务探索和突破。积极参与物联网生态链建设,建立成熟的家庭物联网运营模式,扩大5G超高清内容传输和服务规模,形成湖北省家庭物联网服务的龙头企业,实现5G融媒体全内容的高质量传输。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携手产业链上下游厂家,开展基于解析二级节点的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与工业互联网上下游厂家共同形成产业链闭环,为政府、企业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提供服务。

  (四)建设智慧广电公共服务体系

  融合应急广播、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传输系统,在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的支撑下,实现全省应急广播、农村智能广播网等公共服务项目运行数据的融合化传输和智慧化运行管理,构建一体化的全省广播电视智慧无线传输覆盖网。

  11、实现无线数字广播电视覆盖网智慧化管理

  完善现有中波、无线数字广播电视覆盖网自动播控、远程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汇聚、挖掘各台站有源设备运行数据,为设备维护检修提供数据支持,保证设备高质量不间断稳定运行。实现台站运行状态实时移动查询、远程移动调度与控制功能,完善设备维修档案和骨干人才、备件器材数据库,建立设备维修远程支持视频系统。

  12、完善“村村响”节目供给和监管系统

  以云平台为支撑,汇聚各类媒体和平台的涉农节目信息,健全节目收录编审、存储检索、打包加扰、编单排期、分发推送、统计分析等系统功能,建成“村村响”省级广播节目共享平台。各市州、县市利用全省无线数字电视播控传输链路与省节目平台对接,按照统一标准完善本地节目平台授权管理、浏览查询、点播共享、解扰播放功能,根据需要从省级节目平台下载节目与信息,为各市州、县市智能推送优质广播节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收听需要。建成“村村响”省级监管平台播发应急广播信息,对市州、县市“村村响”平台和终端运行状况、播出内容实行全天候监管,全面提升“村村响”系统运行质量。

  13、推进智慧化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应急广播标准规范要求,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资源,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配套完善乡镇、村适配平台,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与各级应急部门实现联动,实现全省应急广播终端行政村全覆盖。到2024年,我省应急广播体系初步建成,并完成与应急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可管可控、分级负责、平战结合、安全可靠的“中央-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六级应急广播体系初步形成,工作机制基本确立,应急广播在城市、农村社会综合治理中得到普遍应用,基层应急广播建设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完善智慧广电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

  按照“技术先进、标准统一、发现迅速、研判专业、运行顺畅、管理规范”的总体要求,完善智慧广电监测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提高广电行业监测监管能力和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14、建立健全监测监管管理体系

  省市两级广电行政部门建立完善本级广播电视监测监管机构,对所辖区域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融合媒体业务、IPTV、互联网音视频、直播短视频业务、OTT业务进行监测监管,并接受上级监管机构的监督指导。各级监测监管机构负责采集、汇聚、处理、分析本级节目播出传输的数据,加强对本地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内容安全地监测监管。2022年底前,市州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以本地监管平台建设为基础,完成本级监管中心机构建设,健全监测监管系统及管理制度。

  15、提升监测监管智慧化水平

  以云计算、大数据、IPv6、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信息技术为支撑,根据监测监管业务特点和安全需求,整合各监管系统资源,建设全省广播电视监测监管智慧云平台,实现智慧化监管。推动省市两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集约建设和智慧协同。完善IPTV监管系统;建设非法广播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建设全省融媒体监管系统,实现对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领域的全方位全过程监测监管。通过数据关联整合处理,提高数据规范性、准确性和可用性,开展监测监管大数据分析利用,实现各种监测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检测、风险可预警。

  16、提升广播电视网络安全能力

  落实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要求,省市县各级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对自建的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定级备案、等级保护测评、安全隐患整改,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保障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强对多媒体内容汇聚、共平台内容生产、多渠道内容分发、跨终端用户互动等广播电视新业务环节的网络安全防御系统建设。加强对全省网络视听互联网网站、两微一端的网络安全监测;开展端到端数据追溯能力建设,加大端点数据防护与监控,并通过安全事件要素梳理、流程化编排实现处置措施联动,增强网络安全事件管理与响应能力。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渗透测试和漏洞扫描,提升全省广播电视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整合网络安全资源,建设安全管理中心,并与安全态势、安全管控、安全审计等平台形成联动,形成一个中心三个平台的安全架构体系,实现全省广播电视网络安全地“看”、“控”、“审”工作目标。

  (六)推进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总体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内外产学研资源优势,建立面向未来的智慧广电科技创新体系,加大智慧广电产品研发、业务模式培育和科技管理改革力度,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前瞻研究和标准支撑,初步建立布局完善、充满活力的智慧广电生态体系。

  17、推进广电总局重点实验室建设

  推动湖北广电5G建设与信息服务深度融合,为广播电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新动能,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申报创建国家广电总局移动广播与信息服务实验室,推动“广电5G +北斗”、“通讯导航遥感一体化”等特色创新示范应用,推动广电5G与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行业合作与应用。实验室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发展规划,打造广电5G创新引领区、普及先行区、产业集聚区,推进新时代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发展。

  18、推动智慧广电产业园区建设

  紧密结合智慧广电发展需要,紧抓地方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遇,合理利用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广电网络、武汉广播电视台土地及相关资源,多方吸纳业内外产学研优势资源,共同发起组建中国武汉智慧广电产业园管理公司,有效推进武汉智慧广电产业园建设,逐步形成智慧广电业务创新中心、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中心、智慧广电创新创业中心、智慧广电体验馆。

  19、创新广电5G业务应用模式

  密切关注5G和物联网标准制定进程,重点关注5G技术对传统电视节目传送方式的影响,结合前期试点经验,广泛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加快5G技术储备进程,探索网络演进路径。积极寻找适合广电网络的5G应用场景,加快物联网应用技术开发,积极参与物联网生态链建设,探索推广家庭物联网服务运营新模式。充分利用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节点落户湖北武汉的有利条件,以湖北广电生态链企业的智能制造研发能力为基础,探索工业互联网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的可行性。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携手产业链上下游厂家,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探索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和发展模式,为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20、积极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发挥党网优势。

  加快乡村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数字乡村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通过乡村网络文化(农村网络文化阵地、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三农”网络文化创作、乡村网络文化引导),乡村数字治理(智慧党建、“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村务管理、农村综合治理信息化、乡村智慧应急管理)及乡村信息服务(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智慧养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快数字乡村经济建设。紧紧围绕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发挥党网国企优势,推进数字乡村的建设。

  21、科学规划老旧小区改造 提升网络信息安全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积极参与各级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坚持安全可靠,绿色发展。强化网络和信息、文化和宣传安全管理,切实保护居民隐私,保障数字家庭产品和系统网络安全,严格遵循绿色低碳循环的基本要求,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系统平台、家居产品的互联互通,满足用户信息获取和使用的数字化家庭生活服务系统。积极参与全省智慧平安小区建设。

  22、加快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华中区域中心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文改办关于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要求,启动并加快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中区域中心平台建设,华中区域中心上联国家文化大数据全国中心平台,下接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汇聚和存储这五个省的文化资产数据,并负责华中区域内各省的数据、信息、产品等交易和结算。同时,依托湖北广电网的网络资源,将文化、旅游、报社、广电、出版、文博馆、美术馆、图书馆、纪念馆、高校科研机构等文化生产机构都连接起来,建设逻辑集中、物理分散、闭环运行的现代化文化生产闭环体系,组成安全可靠、自主可控的文化专网,构建从文化资产的数据采集、存储到数据标注、关联再到数据解构和重构全链条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积极配合各宣传文化单位完成“三库”(文化资源的标本库、基因库、素材库)、“三体验”(基于文化的体验园、体验馆、体验厅)、“一线”(数字文化生产线)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当地的智慧广电工程建设。各级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具体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建设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智慧广电工程建设,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工作专班,实行统一高效的议事决策和协调联动机制,主动开展工作,抓好项目总体部署、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推动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强政策支持。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智慧广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争取各类政府专项资金和财政补贴,争取各类财政政策、税收减免政策,争取公共建设任务、项目运行维护、有偿购买服务和项目补助。广泛开展合作,开辟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对智慧广电业务的投入。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智慧广电的人员保障机制,深化人事改革,健全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实施技术创新人才的激励政策,促进人才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为智慧广电提供优秀人才支撑。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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