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驴友的救援市场化运作【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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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当蠢驴,
哈哈
- 这个不太容易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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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_137238354: 2021-05-17 10:52:29 评论
精辟
来源:新华网客户端新闻
18小时救下18人,救援队断水、驴友却烧水泡茶;失联驴友获救后克扣搜救者车费,承诺的每辆车500元车费只同意按200元结算,还让救援人员到7小时车程外领取……
最近,个别驴友在遇困获救时或得救后的“骚操作”,激起了人们的愤怒和声讨:对驴友的“驴脾气”绝对不能再客气了,一定要狠治!
个别驴友动辄耍个“驴性子”“驴脾气”,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儿了。随着户外运动成了一种时尚,越来越多人加入到了驴友队伍,去深山河谷探险。本来是件好事,然而,有那么一些驴友无视法律法规,不顾景区安全提醒,任性妄为,不仅置自身的生命于险境,也让救援人员陷入困境,甚至牺牲了生命。事后一些驴友表现出来的对救援的冷漠和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更是让人心寒。
“驴脾气”不能惯!“驴性子”要不得!无论何时何地,别遇险了,就想着一声呼救,救援人员就得随之而来。可救援中消耗的人财物力,由政府、景区,甚至志愿者埋单,任性驴友几乎无需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付出代价。似乎总有人给兜底,部分驴友的“驴脾气”越来越大,甚至把别人的救援和帮助视作“理所当然”!
治“驴脾气”就得给驴上套。公众苦口婆心的劝说,有关部门义正言辞的教育,如果都约束不住这些驴友的“驴性子”“驴脾气”,那就得把法律的“缰绳”勒紧一点。再耍“驴脾气”,试试脖子疼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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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liyuan888: 2021-05-16 21:58:41 评论
这种人 就是无耻小人! 应该将所有救援费用 全部 让他承担,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 入刑,因为 置救援的人员 生命 于危险之中。 -
guanliyuan888: 2021-05-16 22:17:25 评论
救援必须要收费。而且是惩罚性收费,因为这是驴友的玩乐之心导致救援者处于危险处境。获救者必须进行补偿。 要他们死了白死,活着的付费。不能以救助者的生命危险去承担不负责任者的游乐之心。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梁霞 王雪珂
户外运动出现意外甚至因意外导致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对于户外运动爱好者来说,潜在意外并不能阻止他们的脚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李媛和张朝阳是一对80后夫妻,平时除了上班,最大的兴趣就是爬山,周末经常约着几个老同学一起游玩。一日,张朝阳和李媛又在微信群中和几位老同学约好了周末一起去当地的梅力更风景区西沟进行岩降活动。
到了约定的周末,李媛与张朝阳等7人一行来到了梅力更风景区外的西沟,因为在上山的过程中耽搁了时间,为节约时间,7人中有3人未参与岩降,绕行下山。
下午3时,李媛、张朝阳、刘晓丽、李达等4人按照原计划选择参与岩降。李达拿出设备,按照女士优先的顺序,李媛和刘晓丽先行岩降。因李达是最后一个下降的人,为了回收绳索和节约时间,提议将在他之前下降的张朝阳的绳结改为布莱克氏结,这样自己之后能立刻进行速降,张朝阳同意了这一提议。
然而,张朝阳下降至一半时,绑在身上的结突然脱落,紧接着连人带绳急速坠落至悬崖底部。李媛和刘晓丽第一时间将张朝阳抬出水面并进行简单施救,之后李达以及其余3人先后到达,对张朝阳进行心肺复苏。期间几人多方寻找救援,因事故发生地点地势险恶,至晚10时,消防人员才赶到现场,晚12时左右,蓝天救援队赶到现场,发现张朝阳已经死亡。次日凌晨5时,蓝天救援队最终将张朝阳的尸体运至山下。
张朝阳离世后,李媛多次找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后认为李达作为成年人,能够充分认识到速降时所打的活结具有危险性,张朝阳坠落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李达疏忽大意导致了绳结脱落,故准备对李达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刑事立案。但蓝天救援队的询问意见和数次侦查实验让公安重新考虑了此案。在进行一系列侦查后,公安机关认为,速降时,李达为张朝阳所打的结不具有危险性,张朝阳的死亡与李达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公安机关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决定不予立案。后李媛与张朝阳的父母决定将李达等5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达等5人依法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4.5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朝阳的死亡非五被告侵权行为所致,三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李媛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二审以调解结案,李达等5人在人道主义范围内给予了三原告适当的经济补偿。近日,相关补偿均已履行到位。(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般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一是主观上存在过错,二是有违法行为,三是有损害结果,四是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查明:
一、原告主张被告李达系该起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承担组织者责任,经查明,本次户外活动是7人在一个叫“户外烧烤群”中发起的,通过聊天记录可以看出本次户外活动是7人共同商讨确定,没有组织者,也没有领导者,尽管微信中决定费用AA,但实际并没有费用均担,而是采取了有人出车、有人出设备、有人买食物这种互助形式,没有营利,参与人员自由参加,相互之间无隶属,没有组织管理义务。
二、原告认为张朝阳的死亡与五被告未尽义务有关。经查,参加本次户外活动的7人均为亲属或朋友关系,7人之间互帮互助进行岩降,但不能认定为系一种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三、进行岩降活动是自由参加,有人选择绕行下山,有人选择岩降,且岩降本身作为一种危险系数极高的户外运动,选择岩降的人员在此之前已经进行过数次岩降,对岩降的风险都清楚知晓,却仍然愿意参加,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各参与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岩降运动的危险性,并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后果有所预见而自愿参加,属于民法上的自甘风险。
四、原告认为张朝阳的死亡与结绳之间有因果关系,经公安机关排除张朝阳的死亡并非李达致害,在张朝阳速降之时改变绳结方法系出于节省时间、回收装备的考虑,其本身打的绳结没有问题,绳结脱落与李达所打绳结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五、原告主张系因五被告的施救不当加速张朝阳的死亡证据不足。在张朝阳坠崖之后,最先施救人员为其妻子李媛以及先岩降成功的另一人刘晓丽,在后期施救过程中,被告5人用尽各种方法寻求救援,努力施救,迫于事发地地势险恶,无法及时下山就医,延误了救治时间,但没有证据显示系因施救人员的方法不当加速了张朝阳的死亡。故原告主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综上,故认定张朝阳的死亡非五被告侵权行为所致,三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案后余思■
近年来,自助游意外伤亡产生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比如“中国驴友第一案”“北京自助游驴友意外伤亡案件”等等。这些案件均是活动采取AA制收费,参与者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不存在非法盈利的情况,自助游参与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户外集体探险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仍自愿参与,因意外发生伤亡,其他参与者尽了力所能及的救助义务。因而,在其他参与者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即将施行的民法典也对这类案件进行了规定,可统一适用“自甘风险”原则。在此,法官提醒:在参加户外活动时,参加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活动的性质和特点,全面考察组织者的安全保障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自觉遵守活动规则,避免造成自己和他人的损害。组织者一定要充分履行谨慎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将本次活动具有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参加者,也可给参加者购买保险,以转移风险。
我认为,参加驴友活动的人都是成年人了,他们对自己在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险情应该的清醒的认识中,并且有些路线明明是景区特别提醒或禁止的,更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如果驴友无视法律规定或景区警告,一意孤行,自己就得做好遇险后怎样求援的充分准备。救援所花的费用,应该由驴友自己负责,这样才能减少部分驴友一意孤行的行为。政府只做引导,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救这些“蠢驴”。政府的钱应该用在其他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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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liyuan888: 2021-05-16 22:01:01 评论
以后凡是 要求别人 救命的,提前 录音,同意承担一切费用 ! - 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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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liyuan888: 2021-05-16 22:02:15 评论
赞成,救援的同时 让家属先 打救援款,回头 用不完的退回。 - 赞成,个人的行为出了问题个人必须承担,不是就自己玩,出了事还让我们的救援队冒死去救你,凭什么?
- 休闲产业是郊游,其它是玩命的专业极限运动,必须要有严格的法规和资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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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xiaohei: 2021-05-17 11:46:30 评论
自己作死法律是管不到的,作死都是钱烧的,让他钱包痛他就不再作了。应该制定法律,如果有提前商定报酬的,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打折扣;如果是失联不能提前商议的,找到后所有救援成本和报酬按一个算法来执行,如果不能一次支付就分期,由法律强制其支付。
存在的,想去探险,很简单,自负生死,做个生意还得自负盈亏呢, 国家怎 么不来救?
像这种所蠢驴式的行为,当然是由个体自己负责,国家绝对不能给这种人提供方便,有钱
也不行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没有蠢货也就没有智者,没有自私也就没有宽容。支持救援收费,自己的选择要让别人帮忙买单也得付出代价。
作为成年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请自行承担该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
尤其是对那些违反规定到明确禁止游人的地方探险的人,不要在他们身上浪费大量的社会资源,否则即为变相鼓励违反旅游法规。
要他们死了白死,活着的付费。不能以救助者的生命危险去承担不负责任者的游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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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liyuan888: 2021-05-16 22:16:54 评论
赞同。
这个必须顶!那些无知无畏的任性冒险行为,为了满足自己私欲发生事故却占用大量的公共资源来处理,非常不合理也令民众愤慨!此类事情屡禁不止,正是因为没有经济约束让他们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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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你的观点!
如果可能需要救援的,可以事先提出申请,或者提前备案。
否则,一律不予以救援。
并非所有的人都需要救援的。
但大部分的驴友还是有素质的,真正碰到困难需要救援的时候还是必须救的。
救援有成本,被救者应该分摊相应的费用。
不救蠢驴,谢谢!作死的救得了一次,救不了一辈子!
法制化、规范化才是正道,没有资质组队、没有资质参与、禁止的路线强行活动、违规操作,该拘留拘留、该判刑判刑、该罚款罚款。你可以自由的装逼,公检法也可以自由的往死里折腾,大家都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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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清:顶层的法条健全了吗???
- 户外运动不是旅游,就是因为没搞清,很多人才被骗出行,最后山难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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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_晶生晶世637: 2021-05-20 16:56:1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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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队断水、驴友却烧水 新华网评:这样的“驴脾气”要狠治
来源:新华网客户端新闻
18小时救下18人,救援队断水、驴友却烧水泡茶;失联驴友获救后克扣搜救者车费,承诺的每辆车500元车费只同意按200元结算,还让救援人员到7小时车程外领取……
最近,个别驴友在遇困获救时或得救后的“骚操作”,激起了人们的愤怒和声讨:对驴友的“驴脾气”绝对不能再客气了,一定要狠治!
个别驴友动辄耍个“驴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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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_晶生晶世637: 2021-05-21 09:35:13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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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_晶生晶世637: 2021-05-21 19:15:37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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